我与女友经人介绍认识,发生同居,性格不合分手,女友称怀孕,陪她去流产,因胡搅蛮缠未果,其父母到单位闹过,从此在没联系,最近起诉法院,称生了一子,要我拿抚养费和医药费。我不能确定孩子是不是我的,我会被单位开除吗,我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纠纷 我朋友与一已婚男人同居生了一个孩子,现在向男方要抚养费,男方不给,男方前几天和他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将财产都协议给了他妻子,男方没有任何财产了,请问我朋友怎么办? 只能起诉男方吗?他什么都没有了
1.同居时彼此一无所有. 2.彼此都是未婚. 3.同居期间没有签"同居协议" 4.无子女 5.同居期间大的支出费用男方出,小支出女方出.{女方无证据.男方不知是否有证据) 6.同居期间谈到结婚。男方给了礼金,(1)一部分现金(2)男方同意下女方去银行转帐一部分(3)男方名字租房,女方收的租金 7.现男方要求婚前共同财产买房,
我是67年出生的,女,44岁,我在2001年离婚,当时孩子(男孩)20个月,由我抚养,他不付抚养费,现在孩子12岁,(有孤独证,经常打我)因为带这个孩子,我现在没有工作,也就是说没有经济来源了,还没有住房,我现在已经付不起房租了,要求变更抚养关系,他有正式工作`.有房子,我和他协商他不接受孩子,我向法院起诉,法院
女方提出离婚,抚养权归谁。(儿子三岁,香港户口。父母大陆户口,均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离婚原因不是夫妻问题,而是无法跟长辈沟通。
本人与一女子同居关系八年并生下一女,本人父母健在并居住在一起,因女方好吃懒做,作风不正,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女方要求平分家里的财产、房子,家里的财产大部分都是男方父母以前种植山林,同居期间建了一座房屋(是用卖男方父母种植的山林的钱所建),建房是女方参与搬运砖和种植了卖的山林建房砍伐的地。女方要求是否合
我和张男士93年经人介绍认识,当时只有20岁,按照当地民俗举行了仪式,生下一名女婴,由于性格和价值观的差异,是烟火不断,女方在遭到数次暴力后,弃婴离去,从3个月到17岁,从未探视,2011年从一个朋友得知,女儿在校多次生病,就有了第一次探视,女儿见母后,想随母,不愿再回那个被人冷落的家庭,男方现要求女方支付17年
未成年就跟某个男人结婚,她当时已经怀孕,婚后一直过的很不幸福,原因是她产下一女孩,全家突然转变,甚至打骂,现在男方有一女友想结婚,提出跟她解除同居关系,要求她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而她没有负担能力,工资很低,只能够自己的生活费,请求您帮助解答,
跟前男友在一起谈恋爱两年多,关系一直不好,我多次提出分手,结果都是大大出手因为他不同意,后来怀孕我要打掉他逼我生下,想用孩子来留住我,于是为了分手我说生下可以但是生完孩子他就得同意分手,后来08年生下孩子之后我没满月就离开他们自己工作了,一个月可能过去看一下吧,后来我说我要回家结婚了,他也同意了,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