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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同居关系解除,财产纠纷

同居关系解除,财产纠纷 1.同居时彼此一无所有.
2.彼此都是未婚.
3.同居期间没有签"同居协议"
4.无子女
5.同居期间大的支出费用男方出,小支出女方出.{女方无证据.男方不知是否有证据)
6.同居期间谈到结婚。男方给了礼金,(1)一部分现金(2)男方同意下女方去银行转帐一部分(3)男方名字租房,女方收的租金
7.现男方要求婚前共同财产买房,写他名字,男方写借款给女方,女方借钱给男方是否受法律保护(女方财产为个人工资和男方给的礼金)
       现彼此交流中...
8.如果男方提出解除同居关系,礼金三部分我是否都要退还给男方.
9.现已同居2年,各自有财产,现在补写"同居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10.现在情况下(1)如何才能更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男方给的礼金(没有赠与协议)
11.同居期间,男方刷卡给女方买的物品是否为男方所有.
12.经男方同意女方去银行转帐是否是男方出资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23(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0-12-14 18:1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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