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是一家国营事业单位的职工,干部身份。在工作黑暗的仓库被运输车碾伤脚趾,大拇趾血肉模糊、血流不止,被单位急送当地卫生院清创缝合后拍片大拇趾骨折,仅在门诊买了消炎药带回单位在私人诊所输液,其费用由单位垫付。由于单位离家太远,无人照顾其生活。本人要求回家休养治疗。回家后医药、检查费均从本人医保卡纱卡,在家休两个多月在骨折还未痊愈的情况下,单位催促上班,上班后我们既没提及医药、检查费,也没奢望什么营养费护理费,可气的是工资卡上发放的工资仅为本人月在的40%,财务科回答是按单位制定的职工请假制度,工伤仅发放基本工资,即工龄工资。请问何叫基本工资,面对单位的制度,我们应该如何维权?谢谢!
康治斌 律师您好!我是十年前因公被电弧烧伤双上支及面部。经多次大面积植皮、整形的手术治疗后,现在除了植皮、整形的手术后遗留的疤痕和右手功能尚不能完全恢复外,植皮整形后的疤痕上又长满了牛皮癣,我的身体素质极差,整天疲乏无力,健忘失眠,医生诊断为:免疫力底下、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寻常性银屑病。在
我于2011.11.22日因公受伤左脚髌骨粉碎性骨折,门诊治疗了两个月,在床上躺了两个月,由家人护理,看病靠拐杖,两个月后医生拆除固定架,但至今我的脚任不能正常行走,走叫老是支撑不起力。请问:1.我是未住院治疗,能申请护理补偿吗?2.单位现在要求我回厂上班,说再不回去就不给工资了,合理吗?3.单位每月发给我的工资不
河北唐山铁路职工。83年发生工伤后,一直领取伤残津贴至退休,但从未领取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请问:有没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参照什么文件?谢谢!
我老家四大爷刘**,在村里的食用制菌厂上班,工厂有工商税照。厂子是外地人在本村建立的,没有雇佣合同,但是长期在厂里工作,工资按月发放,1800元每月。 四月初,厂子停电,我四大爷在维修机器,机器突然转动碾掉两个手指,左手食指中指第二关节及以上全部断掉,已出院,但未痊愈。还没进行伤残鉴定。 我想咨询这种
我老丈人是2010年8月26日从工地上摔下来,经过医疗机构鉴定属于一级伤残,2011年4月26日出院后,现在在跟老板协商赔偿事宜,我想知道赔偿项目和具体金额,谢谢。
在工作中农民工自己放绳快了,蹲了一下脚,跟骨有不到一公分的小裂缝。大夫说养最多3-4个星期就好了。三天就消肿了。请问雇佣者应给与多少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