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高校后勤企业编制人员,日常和事业编制享受同等待遇。
咨询内容:高校后勤企业编制人员,日常和事业编制享受同等待遇。寒暑假值班及国定假日值班是否享受值班费或三倍加班费?另,工作8年单位从前年年底才开始缴纳公积金,并且未按照收入比例缴纳,按照最低标准缴纳,作为员工是否可以追讨差额及之前未缴纳的公积金部分?目前学校想将后勤独立出去,(之前以校领导法人形式注册公司与我们签订企业编制合同),目前想把企编员工托管给第三方的社会上的公司,即要求我们自动与后勤注册的公司脱离人事关系,若我们不答应,校方口头回复会注销该后勤公司,我们作为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解答
填写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申请表是不是写错了,有回转的余地吗
父亲去世。但是在填写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享受劳动保险待遇申请表时,伯父在填写救济或抚恤对象时只填写了我奶奶的名字。所以领这笔钱的时候全归只奶奶一人所有。请问这钱应该是我母亲和我,妹妹共同所有的呀?是不是在上报名字是应该把我家三个人的名字也填写上去?当时我们以为我母亲有退休金,我和妹妹年满18就没有享受
我是司法所人员,事业编制,但是没有工作和待遇,该怎么办???
我是毕业分配到吉林省镇赉县司法所的毕业生,当时是分的事业编制,自收自支,一直到现在工资开不出来也没有任何待遇,不知道该怎么办?找司法局和县政府都说解决不了,我该怎么办?
我是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最近我老家农村的土地被规划在金义都市区范围内,近期土地在清表,而我家原有7个人的土地只分到一个人的土地赔偿金。目前我们兄弟三人都在事业单位上班家属也都是非农户口,(只有我老爸老妈在家务农,老爸退休后也在农村 )我们到村里,到镇里就此事反映多次,但他们都相互推托,置之不理,目前
公务员和部分不参保的事业单位刑释人员为何不能与企业的刑释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我原是区职事业单位的一名退休职工,后获刑入狱三年,现刑满出狱,跟有关部门联系退休金和医保的事,但得到的回答是,桂人社厅于2012年内发104号文件,似我这样的情况不能恢复退休金和医保。据我所知,企业与我同样情况的刑释人员均能恢复退休金和医保,而公务员和部分不参保的事业单位刑释人员却不能享受同等待遇,如果说
招考事业编制人员到县里引进的企业上班,为编制人员工资由企业发放,却得不到编制人员其它的待遇,如: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这样是否违规? 为了加快促进企业发展,更进一步为企业搞好服务,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考聘用30名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到我县事业单位派驻企业工作。 共拟招聘县工贸局事业岗位
事业单位退休后服刑的刑释人员为何不能跟企业刑释人员同样的享受退休待遇?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的工龄可以视同年限,保险金由政府承担。但现在一个现实问题就是,企业刑释人员可以享受养老保险,而事业单位的刑释人员却是工龄清零,甚至退休后服刑的刑释人员也是如此,这是否符合保险法的精神?
我原属某县丝绸公司农桑事业人员于88年调回老家县丝绸公司从事农事工作十八年之久,请问在公司改制时是否与现单位现性质的员工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