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未给我买够时间生育保险,导致我生完小孩,保险无法报,要怎么解决?
我是2013年7月2日进入公司,2013年8月1日转正,但是公司一直到12月才去给我够买保险,补交了11月,12月养老保险,但因生育保险无法补交,所以生育保险从2014年1月才开始够买,但是我已与2014年5月生下宝宝,去报生育保险被告知缺少一个月生育保险所以无法报销,我想问这种情况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我的损失吗?
在公司和养老保险一起的那个生育险怎么报销?需要哪些证件和资料?
在公司和养老保险一起的那个生育险怎么报销?具体流程是什么需要哪些证件和资料?这个和在农村买的医保有冲突吗?
11月4日我剖腹产生下一子,由于是异地生产,11月12号我家人去南明区社保局帮我报销生育费用。结果被告知,公司10月未缴费。咨询公司行政给到的答复是10月缴费需要11月底入账。11月底我家人再次帮我去报销,结果服务人员告知,我公司10月份未给我交医保,缴费记录显示在11月24日的时候。补交了10月的费用和缴费了11月份的费
因公司未及时上缴保险导致生育险无法报销,在怀孕五个月时公司让休无薪假,但还没等休时在一次打扫卫生时不慎摔倒,导致需要保胎修养,公司说回家可以还是没有工资,但是我一直请的病假,有医院的假条每次都交单位了,产假期间也没有给工资,是否可以申请仲裁,能赢回我该得的吗
因为他导致两次宫外孕,现在无法生育,这种情况怎么做?可以追究
因为他导致两次宫外孕,现在无法生育,这种情况怎么做?可以追究他责任吗?
人在济南上班,2014年6月25入职,单位7月份缴纳社保,但人资出于工作方便考虑,8月份开始缴纳,并给补缴了7月份社保,本人预产期15年6月份,按照当地规定倒推12个月,刚好卡在7月份,但济南规定生育险报销补缴的月份不算,因为7月的保险是公司8月给补缴的,所以到时候很有可能不能报销生育险,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寻求帮助
公司因官司而被法院冻结了公司账户,导致公司无法对员工的保险进行及时缴费,从而使得员工的生育险无法在生育险规定期限内报销生育金,请问这种情况,在官司结束后,公司补缴了员工报销费,能否使用法院判决书要求社保局对员工的生育险进行报销或者延长生育金报销时效?
两家共用的田埂其中一家挖了一半导致我家的田无法继续耕种了该怎么解决?
两家共用的田埂其中一家挖了一半导致我家的田无法蓄水也无法耕种了找了村委会出面协商多次不成 我该如何解决?
事情经过是这样《在所有手续都办好了在最后身份审核的时候没有通过 导致银行终止放贷《开发商后面说是以私人关系找了列外一家银行但是他要收取1万块钱》我该怎么解决.大家帮我分析下?非诚勿扰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