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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补缴第一个月入职工资,导致生育险不满报销条件

公司补缴第一个月入职工资,导致生育险不满报销条件 人在济南上班,2014年6月25入职,单位7月份缴纳社保,但人资出于工作方便考虑,8月份开始缴纳,并给补缴了7月份社保,本人预产期15年6月份,按照当地规定倒推12个月,刚好卡在7月份,但济南规定生育险报销补缴的月份不算,因为7月的保险是公司8月给补缴的,所以到时候很有可能不能报销生育险,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寻求帮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truexi……(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5-03-04 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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