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规划需要占我们村民的自留地(生活地)和宅基地但是,我们组长说现在占地后,自留地和宅基地都归集体所有所有组里的村民都有义务分到补偿,但是,以前有地村民都把自己的自留地和宅基地卖给了别人,有的甚至还卖了两处,他们都没有把所得到的补偿平均分给别的村民,现在他们把自己的都卖了,在组长的带领下要求把我们的自留地和宅基地都归集体所有占地后村民平均分得补偿款。这样合理吗?还有宅基地和农民的生活地(自留地)的归属权到底是村民自己还是集体所有。
我家15年前承包了一个果园,种植果树大约4000棵,杨树大约1万棵。今年的1月份合同到期。在期间2004年因为冻伤害,果树的大部分被冻死。因此果树被拔除,改种庄稼。 今年1月份我们要求续包树地,因为还有大约1万棵杨树没有成材。但是前俩年实行农村行政村合并,原来的村并入另外一个村。已经没有发包权了。原来的村已经不存
有点法律问题想咨询,急急急,关于土地被征用赔偿问题,请懂法律的专业人士帮忙解答.谢谢
您好.我老家是湖北襄樊市保康县的一个小镇上.十年前镇上小学征用我家位于校外的9分多产量田,双方协商签订了有效期为十年的合同.合同约定由学校每年赔付我们家900块钱,十年后返地还耕.就在2004年左右镇上修路从学校又占用了那些土地(当初一共占用村里十多户村民的产量田),此期间到今年学校一直没有停止过每年900元的赔付,今
各位律师: 我从畜牧局租用200亩地,租用50年!用来搞养殖,后来铁路占地通铁路! 给补偿,请问补偿款怎么和畜牧局处理? 补充:(退耕还林,铁路给林业专款了,所以林业不参与)
自然人A和B合作向法人甲购买土地100亩,A出资60%,B出资40%.甲和A与B签订了合同转让。合同中的双方分别是A和甲。但同时A和B私下已事先签订了协议,根据出资多少占有土地,也就是A占有6亩,B占有4亩。因为A出资比较多,所以和甲签订的合同是以A的名义来签,合同也由A来保管。 但1年后土地升值,A将土地出售,没经过B的同意
我在浙江台州农村买了一块地盖房子,现在房子盖好了.房子是私自盖的没有审批的.这块地是农保退掉的田.现在听人说土地是不能私下交易买卖的,买地的时候签的都是农村常用的转让票据!!!!! 请问 1农田是不能私下买卖的吗? 2如果不能买卖土地转让票据还有效吗? 3如果无效卖方可以通
我们全家都是农村户口,2000年重新分配的土地,由于其他家人都转为非农业户口,因此分配土地的时候只给我奶奶分了。 我奶奶2006年去逝,村里把土地卖给了一个单位,但村里已全户灭失不把这部分钱给我,请问,是否合理?
现有A.B两块农村住宅地,两地之间仅隔了一条一米多宽的人行道。在解放前,我亲戚的爷爷一家便在A土地上建了房子居住,而B则建了一个小厨房作为使用(B地很小,只有十平左右)。几十年来,均没有人对这个问题提出异议。后来,房屋制度改革,土地A领得了房产证。但由于一直以来大家都认为A+B才是一个完整的“房子”,再加上我
政府十多年前通过土地划拨将生产队内的一块地给私人企业建厂房,企业给予队上一定的经济补助,后来工厂倒闭土地荒废,现教育部门准备在该土地上建学校,(该土地主要是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荒废的厂房;一部分是荒废的村级礼堂。两部分地均位于该生产队土地范围内)并且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但是所有钱均被村上所得使用,并
1:我村张学武在1978——1980年以前(我村承包土地在1982年左右)与小新庄自然村的村民搞不好关系,经羊郊村干部研究决定,把张学武一家单独从小新庄自然村分出来,按照他家人口分给他家5口人(张学武夫妻二人,三儿子张香栓,四女儿张凤莲,五女儿张松连)的地,共计7.5亩。 现在张学武夫妻二人,三儿子张香栓都早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