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去年意向合同的方式在四川当地购入一商业铺面,并缴房款50%,今年,在正式拟签定商品房购销合同时,开发商将川价费(2004)171号明文规定的4-1-2条:非住房按成交价收取。成都市按1%收取,其他设区城市按1.5%收取,县级和县以下城镇按1.8%收取。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在现在签定商品房合同中开发商要求全部由购房人支付该笔房地产交易费,否购不出售给我,退还已交房款,该房屋位于县级城镇。我该怎么维权?
我们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目前开发了一个项目,案名暂定为星湾,可是在广州也有一家很有名的房地产公司也叫星湾,而且他们开发的很多项目也都叫做星湾,我就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们的项目也叫星湾,会不会引起什么纠纷,那家公司会不会以此来告我们?
我们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目前开发了一个项目,案名暂定为星湾,可是在广州也有一家很有名的房地产公司也叫星湾,而且他们开发的很多项目也都叫做星湾,我就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们的项目也叫星湾,会不会引起什么纠纷,那家公司会不会以此来告我们?
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第十五条关于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应办理《房地产权证》。
开发商在办理《房地产权证》时,《房地产权证》在2009年10月29日交给业主,在这之前业主多次问开发商证办下来没有,都说没办下来。业主接房时间是2008年11月19日,那么开发商违约结束日应是哪天?另外开发商交给永川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合同登记时间是2009年3月9日。开发商给业主的房产证复印件登记日期是2009年4
甲持有A房地产公司股权25%,乙需购买其20%的股份,但甲要求将25%的股份全部转到乙的名下,而且甲隐名持股5%跟乙单独签订一份合同。 请问: 1、因A房地产公司有80%的股权都会进行转让,房地产公司的股权转让会不会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倒卖? 2、能不能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来处理股权转让?
各位好,对于我的咨询,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一位买家在9月6号从我网店中购买一款手机(山寨的),当天完成发货。因为是发申通快递,货物未能及时送往,买家于8号申请退款,9号时货物送到,表明缺少充点器等配件,由于该买家没验货签收,为防止买家退货,我们主动为买家补发配件。从买家购买到退货阶段,已经超出了支付宝的规
我前夫是军人 当时军队分集资房 我出钱交付 签名是我 不过房主部队只认为是我前夫 离婚时候我与前夫写下协议房子都放弃给儿子 但是他私下又与部队签署一个协议 说房子暂借给我与儿子住 今日早上部队拿着协议 带了7 80个兵 来到我家 把我架住不能动强行搬走我家所有东西 我该怎么办 现在我和儿子都没地方住
2009年7月我在乌市一小区买了一套住房,按揭20年,最近要交房了 他们收取5千块钱天然气初装费用。开收据时写的是房款。请问这个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