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强拆百姓放屋的事情上,谁才是执法的主体,区政府,乡镇政府有
在强拆百姓放屋的事情上,谁才是执法的主体,区政府,乡镇政府有权强拆吗?
青白江房屋拆迁到现在还在执行2003年的拆迁办法,现在物价那么高,所有原材料飞涨,以以前拆迁标准,来执行拆迁,早就不适应现在的物价了,为什么青白江还在执行以前的标准呢?新的拆迁办法不是早就下了么.我们拆迁户,应该整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经济区的建设村民的田地已被强征,现在又要强拆百姓的住房,既没有安置方案又没有拆迁主体,更没有公告。紧急告诉老百姓,现在拆迁可以给18个月的住房租赁费,有亲的投亲有友的靠友。具体拆迁后安置到什么地方,按什么方案安置,更没有一个具体的答复。可以说现在的百姓就是案板上的鱼肉,只有挨打的分。跟可气的是只要有
昭通市昭阳区房屋被强拆,政府高官不顾百姓生计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下面的人胡作非为
昭通市昭阳区房屋被强拆,政府高官不顾百姓生计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下面的人胡作非为,恐吓村民,媒体报道的新闻都是他们优秀的一面,村民都是刁民,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