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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没有公告也没有拆迁主体的情况强拆

政府在没有公告也没有拆迁主体的情况强拆 因经济区的建设村民的田地已被强征,现在又要强拆百姓的住房,既没有安置方案又没有拆迁主体,更没有公告。紧急告诉老百姓,现在拆迁可以给18个月的住房租赁费,有亲的投亲有友的靠友。具体拆迁后安置到什么地方,按什么方案安置,更没有一个具体的答复。可以说现在的百姓就是案板上的鱼肉,只有挨打的分。跟可气的是只要有人跟政府去说这个事情政府就送你一顶大帽子,然后就抓人。希望你告诉老百姓该如何去做?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Ns2233(河南-安阳)
提问时间:2011-04-04 12:4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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