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签的拆迁协议,当时只有妻子签字,丈夫没签字,房开商已经拆除房屋,请问此协议合法有效吗?丈夫现在能怎么争取自己的权利?多谢!
情况是:87年前的楼房,产权是公婆的(户口是独立的),(包括农村土地的承包证)都是两老人的,公婆在外地还有两个儿子;宅基地333平方的产证是我父母的。 82年我父母结婚就跟公婆分户,房地分离可能这原因。现在的问题是拆迁只认宅基地,不认房屋的产权人,甚至都不要公婆签字。问过当地的一把手,确认两个本本都是有效的
2010.7.19我与房产开发公司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当时由他公司的“董事长助理”(现已不知去向)签字,后来先后告诉我选的车库、楼与别人选重了,我要求解决,他们一拖再拖,现在要求我降低补偿比例,重新和法人代表签字,否则重选楼后只能在原合同上改。请问:我原来签定的协议没有法人代表签字是否有效,如再和他的工作项目
律师好:因我家在开发区,这次厂区扩建需我家拆迁,当时我房屋估价为25万,经工作组多次工作,前天晚上问我要争取到多少才签字,我说29万,他们答应了,要我在空白的协议上签字,他们都说不骗我的,因几次都是晚上来做我思想工作影响我第二天的上班,我就签字了。可第二天对我说含安置费,租房费,契税补贴一共29万,我想请
你好!我家在政府拆迁的范围之内,房产证上的权利人是我,自拆迁工作开始,拆迁单位和责任单位都没有找我谈过关于房屋拆迁的补偿问题,只是去找我丈夫谈,我丈夫在单位的压力下去签了拆迁补偿协议,签的是我的名,而我并没有委托他去签,也不同意协议上的内容,但现在我却被拆迁部门告上了法庭,他们的理由是我和他们签了协
您好。拆迁补偿协议时,夫妻双方只有一人签字,此协议是否能撤销。 此房之前属于公房,承租人是我父亲,拆迁时转为私房。 拆迁公司补偿对象是我,我父亲,与我母亲三个人。父亲在母亲未知情的情况下与拆迁公司签订了补偿合同,但是三份合同上都是我父亲一人签字的,(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母亲并没有委托给父亲签字
您好。拆迁补偿协议时,夫妻双方只有一人签字,此协议是否能撤销。此房之前属于公房,承租人是我父亲,拆迁时转为私房。 拆迁公司补偿对象是我,我父亲,与我母亲三个人。父亲在母亲未知情的情况下与拆迁公司签订了补偿合同,但是三份合同上都是我父亲一人签字的,(在母亲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母亲并没有委托给父亲签字)
中介与买卖双方签订三方合同,卖方丈夫不在签约现场,合同上只有妻子签名(卖方妻儿与丈夫通过电话,征得丈夫同意,但电话没有录音),后面卖方丈夫反悔不卖,请问这样的三方合同有效吗?可以要求卖房继续履行合同吗?急盼热心律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