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我妈妈的房屋开始拆迁,房屋为私房属于遗产房,房屋没有产权证只有张地契,地契是属于我外婆所有(外公早已去世),现在动迁组测量的房屋面积也是依照85普查,而我外婆是92年去世,同年,我大舅舅、我妈妈、二舅妈的儿子3人去杨浦区公证处公证该房屋共同继承。 现在我爸妈和我的户口都在该房屋内,今年3月13号我妈去动迁组说明情况,因为和我大舅舅关系僵化,所以上交了一份撤销委托书,关于该房屋拆迁事宜我妈妈要和动迁组直接洽谈。 直到今年4月下旬,当我们再去动迁组的时候,发现房屋门窗已被拆除,在未经我妈妈的同意下我大舅舅擅自和动迁组签订协议,其协议直接侵占了我妈妈作为房屋共有人的利益,于是我们要求动迁组给我们看动迁协议,他们也不肯拿出,对于该房屋的补偿以及人口安置我们至今为止一无所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我大舅舅侵占了我妈妈的那份共有产,使之据为己有。 所以我想请问李律师,在这种情况我妈妈以及我们一家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
独生子女费没有人支付,上户口当地社区要求签订协议书,这个协议合法吗?
我与2008年结婚,于2010年12月18日生一女儿,当时户口没转入男方,现在有小孩了,要上户口,就准备把我的户口迁到男方家里,并上新生儿户口,但当地社区说要上户口得签订协议,协议要求得写上不享受独生子女的任何待遇才给办理,这个明显不合理,社区说他们也没办法,只因上面不拔款,独生子女费无力支付,为了以后不找他麻烦,所以必须协
我父母有一套房屋面临拆迁,由于两人已分居多年靠出租房屋补贴两人在外租房费用。(由于是临街作为门面房出租所以房租比较高可以同时满足在外租两套房子的费用。)房客在拆迁奖励期内已搬走,房子是空置。父母与拆迁办未能谈成补偿协议一直未签订协议,在上月房客搬走时拆房公司在我们不知情的状况下已拆除我们的固定家具和
我父亲有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家有100平米的地方。我是二儿子,03年父母同意我在院子里建属于我的房子(58平米属于父亲,其它多少都属于我),并且其他子女也都在同一份协议上签字同意了,并且有村委会的人作证明。前年母亲去世了,大家都同意把父亲和院子里剩余58平米都给我二姐,并签了协议。但没过多久,我二姐由于经济
我已经和卖主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因为是新房,需五年后才能过户。协议中没有说明不准买卖,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不用通过卖主卖给他人?如果已经卖给第三方(如实告知第三方),我会承担怎样的责任?
父母自建房屋 11年前 母去世 房产证一直没变更 是父亲名字 家中我和妹妹两人 去年动迁 由于父亲在邻居中有一定的号召力 开发商就尽力忽悠 说是先搬条件优惠 老人66了 被人以吹捧 就签了协议 现在 知道后来搬走都比他条件要高 上火了 。当初 签协议时 我和妹妹都不知道 老人也没和我们商量 现在 我们准备废除这个协议 理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