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休的职工,现在单位做临时工,在工作时间喝酒造成突发脑梗,现已住院,请问这算工伤么,责任应该如何认定。单位负责人需要承担责任么?
一学生(11周岁),在学校的课间活动时,自己攀爬栏杆(高度1.20米),不慎从二楼摔下。请问,此事件学校有责任吗?一般应负多少责任? 谢谢!
我父亲住院期间因去医院外买早餐(父亲是慢性病,行动还是蛮方便的,生活完全能够自理)意外摔伤,医院需要承担责任么?
最尽新装修门面,我请了当地一临时木工师傅,按天计算工资,其中午回家喝了些酒,下午上班时爬上一米多高楼梯,不慎摔下,当时叫其去医院检查,其不愿花费医疗费用,说只是喝醉酒回家休息就好,第二日清晨由家属送往医院,CT显示脑淤血,头颅有碎骨,当日已做开颅手术,现在家属来我店闹事,责任如何判定?
原告提供了两份证明文件,一份是证据,一份是立案程序要求的文件,两份文件公章是真的,文件内容完全虚构,被告说是伪证,应追究责任.原告说(1)不作为判决主要依据,所以不是伪证.(2)要追究原告自己没责任,只能追究盖章机构责任. 算伪证吗?谁的责任?如果追究,应是本案追究还是另案追究?
事情经过:我是事故车主(系公务员),当天我在路上见到一个朋友上了车,我知道他要去考驾驶证就让他过把瘾,于是让他开,不慎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一死一重伤,5个轻伤。经过与受害者家属协商,签署了赔偿协议,各种费用合计17万元人民币,受害者家属不再追究任何责任,想问的是我该负什么责任,肇事司机该负什么样的责任?
2010年7月15日,钟宏平驾驶两轮摩托车搭乘钟金晶、廖华妹以及邹前姣由信丰县柳塘圩沿乡村公路往铁石口圩方向行驶,郭忠东(所持驾照与准驾车型不一致,属于无证驾驶)驾驶赣BH0888中型普通客车由铁石口圩沿乡村公路往柳塘圩方向行驶。14时45分两车行驶至井塘村高坑头桥头路段时,钟宏平驾驶的摩托车已经行驶至宽度只有3米左右
2010年某月吴新伟(安徽省第一建筑工公的经理),经授权与安徽省庐江县金牛镇土地办签订了一个建设工程承包合同,2011年4月,吴新伟建筑团队在装修的过程中,发现大楼的门窗玻璃和建设工具无人看管,于是于4月29日,让吴新友(吴新伟手下的弟弟,也是一个员工)达成协议书面协议:由左敦峰看管材料,每月支付500元,从5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