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的劳动合同不是约定工资,而是最低工资标准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我签的劳动合同不是约定工资,而是最低工资标准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我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工作2年多,从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而且最低工资也达不到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0元。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寻求什么样的法律帮助,什么样的证据才可以证明我是在这家律师事务所工作的? 我们上班不打卡,也就没有考勤记录,工资条就是电脑打的一张纸,有社保就不会给那么低的工资了。
这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还是部分有效,如果无效,那以前约定的工资怎么计算?
工厂给我们签定《管理规章制度》和《员工信息登记表》里面 (1) 没有注明给员工买社会保险条款 (2) 没有劳动合同期限条款 (3) 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条款 这样《管理规章制度》和《员工信息登记表》是无效劳动合同?还是部分有效。 如果劳动合同无效,那《员工信息登记表》里面签订的工资3000/月,那工资
没签劳动合同,工资低于深圳最低标准,没买社保? 没签劳动合同,工资低于深圳最低标准,没买社保?还强行押了300元工资做押金,我没有直接的物证,有人证可以吗?我想请问解除劳动关系是可以马上解除的吗?如果要马上解除劳动关系,要有什么样的证据啊!如果我不能提供怎么办啊? 问题补充: 我有人证可以吗?
我的劳动合同在09年12月份到期,当时已经怀孕,公司在12月底因经济原因裁员,因为赔偿问题没有谈拢就说让我继续在公司干,但是一直没有和我续签劳动合同,在今年5月份,公司才重新和我续签劳动合同,但是我的工资标准却被降低了,我原来合同中基本工资1200,岗位工资1000,续签的劳动合同中基本工资被改为800,岗位工资625
如果公司不按已签定的劳动合同工资而是低于劳动最低工资标准请问合法么?
我在的公司是私人企业,也就是国家鼓励扶持的;他不按劳动合同法办事。是计件的,试用期计时的工资也低于当地最低的工资标准的%20这样合法么,他给我签定的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合同..
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低于该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加上奖金高于该标准,公司是否违法
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合同上劳动报酬低于该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加上月奖金工资收入却远远高于该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我想知道公司是否违法,员工能否就该问题和公司产生纠纷
我是江苏泰州的,我工资3400,公司裁员,合同上写加班费工资基数是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有效吗
我是江苏泰州的,我工资3400,公司裁员,合同上写加班费工资基数是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有效吗
公司注销后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说每月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未达当地最低劳动工资标准)每天签到3次,未
公司注销后不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说每月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未达当地最低劳动工资标准)每天签到3次,未签到或迟到签到者视为自动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