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未成年男孩 去年夏天 我和同学去学校玩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要了别的小孩几块钱 学校报案了 三个月后 把我同学抓起来了 第二天也把我拘押进了看守所 说我是胁从 他说你要是承认你参与了就马上把你放了 我当时承认了 可是他没有放我 关了我十几天 然后派出所让我们取保候审 当时是我父亲把我人保出来的 派出所说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没有别的刑事案件你就没事了 可是现在时隔九个月了 派出所通知我们说区检察院要5000快钱 就给我们结案 如果我们家不交这5000块钱就把我们抓起来 这符合法律规定吗
甲与乙结婚已近十年,现因感情不和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提交了双方的结婚证书。乙认为十年前领结婚证时自己没有到场,不符合法定程序,所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结婚证的行为无效。
我的养老本记录属“除名”档案记录是开除导致我迄今无法办理退休,多次找原单位他们推脱是社保局造成,找社保局他们又说是企业搞错,导致1年无法办理退休直接经济损失(利息近1万5千元)我可以向法立案吗?以什么案立案?
派出所和公安局在对一起治安行政案件没结案的情况下,有权利移交法院吗?公安机关有直接将治安行政案件移交法院的权利吗?
请问在广东行政案件要经过多少审才能上诉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本人经过地区人民法院的一审,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和再审,请问够资格上诉至高级人民法院吗?
你好,我的行政诉讼二审判决生效已经一年多了,我现在想申诉,但又怕法院把我的诉讼托过来诉讼时效,我的材料已经交到了法院,他们说审查阶段但没有时间,我想问问法律在这一方面是如何规定的,谢谢
我局去年将一违法生产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案件移送了公安机关,当时对违法产品和设备进行了封存。移交公安后,该案封存的东西是否解封和我局还有没有具体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