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行政案件

行政案件 我是一个未成年男孩 去年夏天 我和同学去学校玩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要了别的小孩几块钱 学校报案了 三个月后 把我同学抓起来了 第二天也把我拘押进了看守所 说我是胁从 他说你要是承认你参与了就马上把你放了 我当时承认了 可是他没有放我 关了我十几天  然后派出所让我们取保候审 当时是我父亲把我人保出来的 派出所说 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没有别的刑事案件你就没事了 可是现在时隔九个月了 派出所通知我们说区检察院要5000快钱 就给我们结案 如果我们家不交这5000块钱就把我们抓起来 这符合法律规定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Oj5957(黑龙江-牡丹江)
提问时间:2011-04-25 19:58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