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由于当月旷工致自动离职,公司是否有权不给予发放当月工资?该怎么办?
我是一名保健按摩师,2010年9月到某养生会所工作。到2011年9月工作已近满一年,在这期间,公司没有和我签订任何合同协议,其技师管理条例有说明“旷工2日算自动离职,没旷工1日扣100块。”由于个人原因,10月1号开始旷工了,想自动离职。当月上了57个钟(每个钟1小时/15块,工资每月18号发放)收入是885块,想等到18号去领
合同规定:旷工三日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不发放离职当月及上月工资
我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是:员工旷工三日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将不发放离职当月及上月工资。请问这一条是否合法有效?
因为七月份家里有点事,加上公司不忙请假多天,但家里的事一直没忙完想不去上班了,想忙完家里的,在重新找一份,但公司规定旷工3天可以开除,而且我们公司的主管告诉我,旷工3天开除上个月工资会给扣一半甚至没有工资,请问合法吗? 另外公司没有给我们买社保和保险,而且主管跟我说旷工3天,自动离职,公司有权不发放你的
我去辞职公司不给,但我再试用期。公司规定旷工两天自动离职,老总说要么我呆在公司3天
我去辞职公司不给,但我再试用期。公司规定旷工两天自动离职,老总说要么我呆在公司3天,要么写字条放弃工资。我就旷工了两天,可他们还是不给我辞职怎么办!
申请离职,公司不批,因此我请长假,但是公司仍然不给批,可我仍然休了一周长假,于是公司说我旷工三天违约,未结清的公司不予发放,这合法么? 未结清的是上月正常出勤天数的工资,公司不予发放,本月请假旷的工,那请问我该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