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父未过世前将房产通过赠与的形式给予子女,这样是否妥当,若父去世后是否会产生纠纷? 2、遗嘱与赠与有何区别? 3、将房屋转给子女最稳妥最安全的方式是那一种? 麻烦律师回答一下,感激不尽!!
奶奶在世,08年将名下的房子立遗嘱给了我(孙女)。09年通过买卖过户给了我(没有实质的金钱交易)。现老人93岁,有些糊涂,她的部分子女(除去我爸,长子)给她找了两个律师,鼓动她要告我,拿回房子,可奶奶从来没有跟我提过此事,请问她们这么做有效吗?
我父亲04年去世,房产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母亲是共有人,最近我想继承过来,去问过有两种方法,一是我继承我父亲50%,母亲把她的50%房产增与我,二是我母亲继承,再以买卖过户给我。怎么办理省钱,并且对今后出售有利 咨询他们说继承与赠与如果以后买卖交20%个人所得税。如果我母亲先办继承然后再买卖过户给我,这样是缴纳
我婆婆再婚,其名下有房产一处。想做一份遗嘱公证,其实就是对他名下房产做一下公证,想问一下,遗嘱公证后,如果我婆婆是否对公证的房产仍有处分权,那如果处分的话,是否这份遗嘱公证就无效了?如果无效,申请公证遗嘱无效是由谁去办呢? 如果我婆婆直接把这个房产过户给我老公的话,怎么办理手续呢?是否可以按照房产买
我奶奶去世时留有遗嘱,她的房子留给我,但是写我奶奶名字的房屋产权证不在我手里。其他的我奶奶生前的所有遗物,包括遗嘱都留在我手里。我想问的是:不需要产权证的话。可以办理更名么?可以更成我的名字么?需要所有有继承权的人都签字才可以更名么? 产权证在我姑姑手里,她跟我争这个房子。 我一直住在这个房子里
我是一个青岛的女孩,我姥姥在一年以前立下了一份遗嘱,受益人有我的名字,当时公安局还有律师事务所得人而且这份遗嘱也公正了,在前一段时间,姥姥去世了,可是当我要履行遗嘱的时候,发现受益人的名字没有我了,而全部都是我舅舅了,遗嘱的在场证人都不知道遗嘱已经改了受益人,而律师事务所也提交不出来改遗嘱的录音和新的在场人,
父亲婚前有一套住房,跟后妈结婚后,立下遗嘱房产归我所有,之后跟后妈做了夫妻财产共有的公正。之后如果我父亲过世,这套住房我后妈是否还能分到?还是已经属于我所有。
现有一套房产,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爷爷的名字。奶奶健在,和爷爷生活五十多年,此房产为两人共同财产无异议!家有一儿一女。去年,爷爷去世,因奶奶跟父亲关系不好,对房屋产权有异议,所以一直没有过户。本人系孙子(晚辈),从小跟爷爷奶奶生活,跟我父亲关系不和。奶奶现在想把她那份房屋所有权给我。(姑姑不要)请问,在
父母双亡,无遗嘱留有房产一套,法定继承子女3个,如何3子女共同继承该房产?办理程序?费用由哪些?如果直接卖掉,流程、费用由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