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3.16日与林州某小区业主签订一年的租赁协议,当时交订半年房租2500元及房屋押金500元,共计3000元整,本应于2011.4.16日交齐下半年房租,但于2011.4.12日下午开完会调离工作地点,我当天晚上打电话告知房东不能继续租房了,我会在20号之前搬完东西,把房子腾出来,让他们转租,违约金扣除,把剩下的2000元租金还给我就行,当时房东回复我14号回来,我说等她回来,但是14号给房东打电话房东的意思是不退了,不中就走法律程序,这期间我一直比较忙,搬家也没耽误,19号晚上我所有的东西都已搬完,并把房屋收拾干净,20号上午打电话给房东说房屋已经腾出,晚上还钥匙,约好晚上8点见面,但是房东又反悔,直到现在,房东不出面,并要求何时转租房屋何时考虑退款并再考虑退款金额,我感觉拖得越久越麻烦,所以麻烦问下律师,我应该怎么办?
甲和乙起初签订一份一年期租赁合同,今年因各地租金普遍上涨,房租由一年15600涨到33600。乙不想在经营,决定将店面转让出去,而房东坚决不肯,如果不答应还有许多货物,这样乙方损失惨重,双方现在商议中。 想请问1:这样的涨幅是否合理? 2:如何将乙方利益最大化? 3:这种情况下店面是否还能转让
某单位为门面出租方,该单位称其上级单位要求它们的一个业务室要搬到临街门面办公,在门面租期未到的情况下通知承租方要提前收回门面改作办公场所,其理由是在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时有一条“八、租期内无重大特殊原因,甲方不得无故提前收回门面,如甲方确需提前收回门面停止出租时,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自通知之
租房人将房屋租给承组人五年,当年租金是七万,说好第二年按市场的涨幅确定房租,可是到了第二年,他不按市场走,随意暴涨房租,我投资装修费及货品一百多万,为了房租天天闹,我不知咋么办,
我和一个朋友在南昌市洪雁摩托厂租用了一个原不是店面的仓库,然后我们自行彻墙,开店门、装门,接水、通电,分成两家,现已经有8年了,但从去年开始,因厂管理变故,就没有跟我们签协议了,现在新接管的公司要求我们其中一家要搬出,空出一间来租给厂里的职工,我想请问,我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租赁的协议:二、租赁时间为2010.8.25至2011.3.24。房屋押金350元(乙方代替丙方收取的),每月租金为350元,每季度月25号以前交纳房租,除此之外,甲方另收乙方200元押金。四、租住期间,水费、电费按人头分(孩子除外);暖气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甲方、乙方平分。七、租赁期间,如需终止租赁或其它特殊情况,甲
您好,现遇到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望您能予以解决! 上个月找了家转租店面,只是与转租人商议相关事宜,并预先支付了三个月的租金,转租费还没付,也没签转租合同。现在得知该店面即将要拆迁,考虑到这店面或许都经营不了几个月,十分不安。在这种情况下,请问那三个月的租金是否能要的回来?这事应该如何结局?
租赁期限为一年,按半年付款。并提前一个月付下半年款,若到期未付款出租方有权将店铺收回。在未到期的情况下,签定协议后出租方又不想出租了,要求最多可出租到交款的半年期限。问这样做合法吗?承租方有权要求租赁到签定的一整年吗?
您好,请教一个纠纷:合伙人乙1和乙2向甲租门面,合同签订3年,乙1和房东甲签的合同,也没有注明是合伙经营,合同注明房租每半年付,注明水电押金5千元,未注明合同停止退水电押金,也未注明有违约金,现经营不善,准备退租,但是房东表示如果愿意转租,可以付转让费,但是要求签订份简单的转让协议即可,于是和乙2签订了,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租的车在高速公路上抛锚了,后来租赁公司的人(派车拉回去修理,后来告诉我说是发动机烧坏了必需换一个,至少要8000,全由我赔,如果有其他的损坏的还要赔。租赁汽车的车那么都人使用过,现在发生故障,应该由我全赔么?应该如何界定双方的责任啊?很希望得到您的帮助!谢谢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