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1月中旬以合理价格购买了一辆二手车并经法定程序办理了过户手续。但3月18日,我接到枫溪刑警的电话,说我的车辆涉及诈骗案件,要扣留。经了解,该车第一位车主由于疏忽大意,车子被人卖了但没有拿到钱,此后该车几经转手,每次转手都按照法规办理了过户手续。我本人也是合理合法购买过来的。我做了辩护并提交了所有合法取得该车的证件。但执法人员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此后更到停车场欲强行拖走该车,粗暴执法、践踏人权。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本人购买该车属于善意取得,合法权利应得到尊重和保护。至于所谓诈骗案件,属于第一人和第二人之间的关系,与我无关。司法机关应该依法追究涉嫌诈骗的第二人,由他承担赔偿等法律责任。而不是让我做替罪羔羊。
具体情况如下:
我于2011年1月中旬在某网站发布求购二手小车信息,后有一青年男子与我联系,说有一只“新宝来1.6”小车要出售,我让对方将车开给我看,当晚,该名男子将车开来,我看后,感觉各方面还可以,经过几天的讨价还价,交易价格定为7.9万元,该价符合市场均价。双方约好第二天一同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第二天,我与该名男子一同前往位于潮州大道富丽公园旁边的车管所,在车管所我看到行驶证上的名字为陆灿坚,经过校对身份证无误,与我交易的男人名叫陆灿坚。办了过户手续,经过车管所的刑警验过车身码、机头码之后,我拿到了一副临时牌。
因该车车头存在一点划痕,陆灿坚答应给我修理,我们将车开出车管所,来到位于潮州市绿榕路头的“武弟汽修店”,在该店,我将70000元款项交给陆灿坚,同时,陆灿坚也出具一张收据给我,双方约定等正式车牌拿到之后,再将余款9000元付清。
当时,由于春节临近,车管所说要等15天后才能拿到正式牌证。
我于正月初八到车管所领到了正式牌证,因手续一切合法办妥,我于当天将余额9000元付给陆灿坚,至此,双方交易正式完成。然后我又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购买了该车的车船使用税、车辆年票、保险等车辆上路行驶所必须的一切手续,在我办理以上这些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有的办证机关均无异议。
我在2011年3月18日接到枫溪刑警黄剑海同志的电话,说我的车辆涉及诈骗案件,要扣留。但我的车辆是经过正当手续买的,而且经过车管所刑警的验证之后已经过了户,所有手续都是合法的,我的车是合法善意的取得,我的车应可以合法的正当的上路行驶,如果要对我的合法财产进行暂扣,将是对我合法权利的严重侵害,所以我一直不同意将车辆开往枫溪刑警队。
2011年4月9日早上9时,我又接到枫溪刑警李冰的电话,说他人在我停车的车场,要求我将钥匙带去,要将我车辆扣留,我到达现场后,不同意对方的扣车做法,李冰同志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叫来了拖车,将我的车在车场拖离原位5米左右,后因车头方向上锁原因,车子无法转弯拖离现场,见此情况,李冰同志叫人带了不知什么钥匙,将我车门强行打开,并插上钥匙强行发动,因我车装有暗锁,车辆无法发动,后在我强烈抗议下,车辆才未被对方强行带走。
现在该车已经被列为涉案车辆,刑警已经明确告知,如果上路的话给交警查到要扣留.而且也已经无法再过户了.
请问律师,象我这种情况,要如何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起诉的话,我能否告车管所?或者告卖给我车的那个人?
应该怎么做?
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怎么样才能让我的车不再成为涉案车辆,可以上路行驶!
本人2010年11月3日在沈阳大东区一家中介选了一套房子,当时中介领我们看房说的是37平方米,可是签订购房合同时候写的是34.73,当时疏忽了,只问了一下怎么面积小了,房主说使用面积是37,后来因为别的事把这个事忘谈了,就把手印和定金还有中介费交了,回来之后才发现,价钱差了1万多块钱,现在很后悔,还没有到约定的更名
9月11日交订金,中介承诺十个工作日内批贷款,后来因为国家出了新政策,首付改为三成,最终于10月20日批完贷款,中介通知10月21日过户,结果房主找各种理由不给过户,口头承诺12月底给过,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了,能不能去起诉中介及房主了?
你好,我现想买一套二手商品房,现在那套房的区域有了新的建设规划,又因为近年来那区域要实行两证合一,不能转户。 最近房主较急用钱,想我买了这房。 请问如何办理才能确保购买方有法律效力的呢?
购买二手楼房,已经交了订金,签了协议,才发现卖方隐瞒了房子出过事情,订金能退回吗
购买二手楼房,已经交了订金,签了协议,才发现卖方隐瞒了房子出过事情,订金能退回吗
购买亲戚的二手房买时未过户,现在他们把房子拿去抵压货款,我该怎么办?
2008年购买亲戚的二手房买时未过户,也未住进去,当时他们在供新房,要等到新房装修后才能腾出房子,2010年10月份他们搬进新房,我们提出要办房产证过户手续并入住时,他们告诉我们,把房子拿去抵压货款,房款全部付完,没签合同,只是付房款时卖方写了个收据,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购买亲戚的二手房买时未过户,现在他们把房子拿去抵压货款,我该怎么办?
2008年购买亲戚的二手房买时未过户,也未住进去,当时他们在供新房,要等到新房装修后才能腾出房子,2010年10月份他们搬进新房,我们提出要办房产证过户手续并入住时,他们告诉我们,把房子拿去抵压货款,房款全部付完,没签合同,只是付房款时卖方写了个收据,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我想咨询:我的车出了事故,已经申请了理赔,过了几天因为车辆转让,过了户,这样的情况能不能领到赔偿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