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09年7月初,受害人因送同事回家途中出现交通事故,相关人员到达现场时受害人已经死亡,因其同事发现时未及时报警和送医院延误了抢救时间,经一审和二审判定其同事有责任,应赔偿一万元费用。事隔已经近两年受害人的同事拒不赔偿,且搬迁至上海,杳无音讯,此时法院建议受害人家属(家庭收入低,生活困难)递上“司法救助申请”,不知是否能够得到相应补偿?补偿比例大概多少?申请应该怎么写?有没有规定的格式?谢谢!
地方法律援助中心一般怎么才能找到,发生交通事故地区是齐齐哈尔滨市的一个区,事情比较急,谢谢,帮详细解答一下。
我前天上班途中骑电动车把一骑自行车妇女撞到导致她右脚脚踝骨折。当时我们都是正常行驶,她在我前面靠左骑自行车,我就想从她右侧超车过去,没想到她突然右转,自行车龙头碰到我电动车摔倒,导致右脚脚踝脱位骨折,比较严重,需要手术治疗,我当时就打了110和120.120先来到现场就直接送医院治疗了,后来交警来到已经没有现
我前天上班途中骑电动车把一骑自行车妇女撞到导致她右脚脚踝骨折。当时我们都是正常行驶,她在我前面靠左骑自行车,我就想从她右侧超车过去,没想到她突然右转,自行车龙头碰到我电动车摔倒,导致右脚脚踝脱位骨折,比较严重,需要手术治疗,我当时就打了110和120.120先来到现场就直接送医院治疗了,后来交警来到已经没有现
交通事故,行人为聋哑智障人,过马路未走人行横道,事故地点已过人行横道12米,交警以我经人行横道未减速,发现行人横过道路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为由,定我车承担主要责任。理由充分不?我要申请复核,需要什么证据?
当我开一辆重型货车遇无红绿灯路口需左转弯时,察看前后方无车辆开始左转,当时单方向车是双车道八米宽,我行驶一半时(占用了四米的车道)发现迎面来了一辆速度极快的小型轿车时立即停车。但迎面来的小车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直接撞向我驾驶的重型货车左前部。小型轿车司机当场死亡,副驾驶受伤。请问我的责任是多少。谢谢
交通事故,小车撞伤行人,住院二十多天,事故当时交警做了责任认定,对方负全责,但没有扣车,后来协商赔偿无法达成一致,能否向交警或向法院申请扣车,待打完官司再放车?
2010年10月7日下午1点10分梁玉党骑电车带孩儿到内乡县上班、上学,行至312国道由东往西第一个进入城区岔路口,梁玉党看 左前道长距离没有车辆,后边车辆慢速行驶,足以满足左拐进入城区公路,可就在将要驶出312国道时,左后方驶来一辆长挂车挡住去路,梁玉党当即刹车——一无所知…… 这起交通事故,造成梁玉党所骑电
事实与理由:2010年11月20日申请人驾驶的闽0780471号拖拉机与姚锡林驾驶的赣E0700DF从建阳往武夷山方向行驶,途经肇事地段(将口镇政府门前交叉路口),申请人驾驶的拖拉机掉头转至中线偏右点,姚锡林快速超速超车,致两车相刮,造成乘其摩托车的另一人(李朋隆)受伤的交通事故。这次交通事故建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申请
2010年11月24日中午12时35分,我哥哥骑摩托车(有驾驶证并带有头盔)路过道往厂子行走时,被一辆中型货车撞倒,导致全身多达十几处骨折,肺部受到重伤,右脚四个脚趾骨折严重伤情。现在淄博高新区交警大队已受理此案。交通肇事者不是货车车主,是司机(有驾驶证,行车执照)也没有逃逸。现在对方态度不是很积极,没有积极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