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2月1号入职上海某公司至今(如果明天终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我差10天时间,就工作满半年了),现因公司经营不善关闭了几间门店,而我工作的门店恰巧属于其中。明天公司的人资将会临时找我商谈此事,特向各位法律先生请教几个问题:
1· 如果明天我和公司达成共识,同意终止劳动合同,那么补偿金是按一年工龄还是半年工龄补偿方法计算?
2·如果我明天拒绝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可以获得双倍赔偿金,那么双倍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假设半年工龄经济补偿金为N),那么我将获得的赔偿金是N*2,还是N+N*2?
3·因为就差几天时间,赔偿金相差很多?如果公司强制辞退我的话,我是否还有其他途径维护至今的合法权益?
4·赔偿金是按照月均基本工资计算,还是按照实发工资计算?因为我现在拿的实际月均应发工资(包含社保医保缴纳部分,及其他扣款)会比合同中的基本工资高出一千左右。
另外,公司股东之一,又新开了一家店,但有可能不属于我们所任职的公司,而且上班时间和我现在所在门店的上班时间也有所不同(我现在是做一休一,而新店可能是做6休1,薪酬方面可能也会有所差异),如果我坚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公司很可能会安排我去新店工作,借此变相逼我主动辞职(我因为个人原因暂时不会考虑做6休1的工作,公司也知道)虽然我和公司签合同的时候有明确工作岗位和工作时间制,但考虑到公司是因为关闭门店的不可抗力因素,那么如果我坚持不同意调整岗位,劳动法现行调例是否可以维护我的合理主张?还有,如果新店属于我公司,公司是否可以强制调整我的工作岗位?
最后在请教一个问题,如果协商未果,我与公司发生劳动纠纷,期间所产生的经济损失,是否可以在双倍赔偿金之外另行索赔?请熟悉劳动法规的律师先生给与指导!万谢!
急需解惑,在线等答!!
我在公司工作三个月,试用期为两个月.公司劳动合同中有一条为当公司的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我应该接受公司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的要求,并且给予我以各月的基本工资补偿.当公司现已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我劳动合同,并没有书名通知,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想咨询我应得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有哪些? 谢谢!
我于2013年5月4日入职了现在这家公司,当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被公司聘为程序员,至此现在已经完成了一个重要的游戏项目,接近上线阶段,但是公司由于本来并非是做游戏的公司,据HR所言公司要上市,无法负担我们部门只支出不盈利,就想把我们整个部门17个人解散,但是我们这个部
我自2013年5月份到深圳一公司上班,2014年5月份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期2年。2014年9月公司以没完成业绩指标为由将我辞退,当天下发解雇通知书令我当天走人。请问公司应该给予我哪些补偿和赔偿?核算的标准是什么?请帮忙解答,谢谢! 感谢各位的详细回答,我还有个问题想咨询:公司未提前通知就直接出解雇通知让走人,是否可
关于劳动合同问题。公司老板那里的合同有签字盖章,员工手上的合同未签字盖章
关于劳动合同问题。公司老板那里的合同有签字盖章,员工手上的合同未签字盖章,请问这份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吗?
关于劳动合同问题。公司老板那里的合同有签字盖章,员工手上的合同未签字盖章
关于劳动合同问题。公司老板那里的合同有签字盖章,员工手上的合同未签字盖章,请问这份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吗?
关于劳动合同问题。公司老板那里的合同有签字盖章,员工手上的合同未签字盖章
关于劳动合同问题。公司老板那里的合同有签字盖章,员工手上的合同未签字盖章,请问这份合同具有法律效益吗?
是这样的,公司要搬到很远的地方 我们员工不可能跟着走的 所以叫我们这两天就不用上班了 也不提早说 我们是签了合同了 合同到6月份到期 那这样是不是有赔偿的 可以有多少赔偿?
关于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赔偿问题 我过年后回到公司突然被公司无理由调动岗位
关于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赔偿问题 我过年后回到公司突然被公司无理由调动岗位,后来又不给我安排班上,叫我待岗留位等通知上班,后来公司出通知书说我矿工当作制动离职,(我从10年10月入职工作至今)。对此我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咨询: 1、工作的好好的,突然调动岗位,,这不合法吧,从未接受培训和工作调动,这应该算是无
05年4月1日入职,试用期三个月,已签订劳动合同,现在试用两个月,没有任何过错,公司项目做完,他的理由就是项目做完裁人,但是公司通知其他转正人员调岗,因为我在试用期,通知我离职,试用期这种理由可以裁退员工么?请问会有赔偿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