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入这个单位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那里做了快一个月了还在试用期,现在我辞职不想在这里做了,可面试时还交了服装押金他说不退了,他还写了收据给我,要怎么要回押金呢?
公司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我主动请辞是否能要求公司给以双倍工资赔偿
公司起始是与我商定以合股方式进入公司工作不满一年,后期感觉没必要合股便主动要求请辞,但公司只是清算我当月工资,我是否能申请仲裁公司给以双倍工资的赔偿
这样的 我4-5月份在一家私人老板那里做了20天 感觉不适合自己 就提出不做了 也没有签订合同 现在他工资不肯付 还说我没有去上班过 有办法解决吗 没有什么证据的 就进去的时候填写了一张表格 他也可以毁掉的 现在唯一的证据就是手机短信和通话记录了 请律师给我指点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发工资和押金。我又没有有利证据该怎么办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发工资和押金,又没有有利证据该怎么办?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工资和押金,没有有力证据该怎么办??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不给工资和押金,没有有力证据该怎么办??
2010年3月13日至2010年7月9日在店中上班,是个体经营商户,我在店中任导购一职,5月让我兼收银一职,7月又让我兼店中做账,原本是导购又让我收银和做账,本应有补助却未给我发放,工作量太大,我筋疲力尽,心理压力太大在工作量和工资不成正比的情况下7月我向老板提出辞职,他不同意,说我没有干够一年不批辞职,如果要走就
我进入这个单位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上班才10多天,面试时还交了服装押金,现在我不想在这里做了,请问能否要回押金以及这十几天的工资 但是我交服装押金时他们没有给我写收据,这样也可以要回押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