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经移送公安机关的涉税案件,税务机关再做出行政处罚,程序是否违法?
对该案件,公安机关已经完全采纳了税务机关移交的证据,并且近期法院已经下定了判决,法院认为,该公司偷税罪成立。
您好! 我们当地法院在处理我的离婚案件时,第一次开厅法官与当事人及其律师说明判决结果已经出来,明天来拿判决书,结果是“判离”。第二天我们去取判决书时,法官说被告方已提出“法官与原告有亲属关系,要求法官回避”,法官说已经回避了。 过了一段时间,法院通知开厅,我们找到法官和主管院长,他们说因为对方要
一个案件的成立,立案地的经办人能否有决定权将此案搁置,还是要请示上级。比如说经办人(民警)直接处理或者向教导员或所长请示(汇报)。假如立案的民警非要搁置此案,并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请问怎么办?请指点,谢谢。
帮人电话订购火车票,每张收取50元的劳务费,这样算是违法吗?算是倒卖火车票吗?如果是,房如何处理
帮人电话订购火车票,每张收取50元的劳务费,这样算是违法吗?算是倒卖火车票吗?如果是,房如何处理?如果行政机关叛处不合理,当事人该怎么办?
对于故意隐瞒谋杀动机的蓄谋联合作案被拒拖一年多却得不到重视的重大特殊离奇案件
我是天津市塘沽区杭州道新河周转房的居民,在2009年12月份,突然被人故意蓄谋的报复陷害,而且隐瞒谋杀动机的被犯罪家族故意摧残人身,并且是合谋联合作案,牵涉了大量的人员,而且是有计划步骤的连续犯案,从最初的煽动他人对我故意、诽谤和言语攻击致使我下岗,在跟踪到我另一工作单位,继续煽动他人对我侮辱、诽谤及言语
我在租房子时签了合同,合同上的时间为一年即2011年7月16日到期,并且我们已经缴纳到4月份的房租费用(三个月一交)。但是由于房东现在已经把这个房子转让给另一个人。请问,此事例房东属于违约吗?如果违约对于租房者应该如何处理这件事。 备注:在合同上没有写明如果一方违约应该如何处理的事项。 如果新房东不履行
对于官方网站发表的以招聘为名的信息我们该如何处理,假如看后你被骗
求职是要我们进湖南人才网看看,可是湖南人才网作为官方的网站,是否对你们发表的信息进行过处理和验证呢,如果你们发表假信息,是否会给无数的人带来伤害呢。 我在看了湖南人才网上的一篇关于招聘打字员的信息后,我进入的他们的网站,叫北京世纪阳光图文有限公司,打字的待遇非常好,于是我进去看了,先是要交会员费98
近期我因涉嫌职务侵占被乌当法院判2缓2,法院执行局要执行判决书上的违法所得4万余元发还给被侵害的公司,我是被侵害公司的法人(也是三个股东之一),我是否对4万余元“赃款”有主张的权利。(这个案子我是有冤难申,我还有10万的入股股金在当时告我的股东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