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个很棘手的问题想想您咨询一下。
我弟弟在镇上买了四间平房,是他女朋友村里盖得集体产权的那种,当初是从女方家里介绍她们村里的人手里买的二手毛胚房,女朋友是本村户口可以享受村里的免税政策,所以房契上写的是她女朋友的名字现在我们已经装修好了。女方总共出了2万块钱,其他的都是我们家出钱。本来今年打算结婚的,可他们之间又出现问题想分手。当时买房子的收据我弟弟现在也找不到了,而房契在女方家长手里。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拿到我们自己的那一部分? 谢谢!!
现在是我们怎么来证明这些钱是我们投入的,为此我爸妈还和邻居借了一些钱。让女方退钱给我们估计这个工作做不通。现在双方都快闹僵了,我们是想知道通过什么方式把房契上的名字改成我弟弟的。
女儿单位分房,母亲出钱买房,房本写的女儿的名字,过户到母亲的名下时需要女婿的同意吗?需要什么手续
女儿单位分房,母亲出钱买房,房本写的女儿的名字,过户到母亲的名下时需要女婿的同意吗?需要什么手续?
因为单位有机会买房,于是父母出钱买,但是单位规定必须本人购买写本人的名字,请问:名字是我的,有什么方法可以让此房真正的产权属于父母?公证?该怎样公证?手续怎样?怎样收费?
20年前我妈妈出钱买房,说的是写的我的名字,我妈妈才同意给钱的,结果我爸爸背着我妈妈写了我姐姐的名字,同父异母的种,我们从来不来往,现在那房子要被占,我有什么法律手段可以维护我的利益么? 我姐那边的人就是想要那套房子,问题是他们1分钱没出,已经住了20年了,现在爷爷奶奶都去了,工作她肯定是做不通的,请问,
买房时付一半的现金是我和父母一起付,产权却写的是弟弟的名字,我能否追加公证
2007年,我父母拿出自己的积蓄和我9年打工的钱,加上找亲戚借的2.8万元,一共12.8万元,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房价23.5万,产权人是我弟弟,贷款13万,贷款人是弟弟。2008年,我和父母一起,把向亲戚借的2.8万元还清。 2009年4月,我父亲去世。父亲去世时,我弟弟没有出任何安葬相关的费用。 现在我要求通过公证的途径,把
外地人无法贷款买房,用弟弟和我媳妇的名字作为房产证名,应注意些什么?
我的老家是衡水的,上大学把户口迁出来了。现在在衡水市买房子,外地人无法贷款(我媳妇也不是衡水的),我弟弟是衡水的户口。我想用我弟弟的名字贷款,我弟弟是主贷款人,我媳妇是副贷款人,房产证上肯定就是两个人的名字,以后还款完毕了,在过户到我媳妇的头上。 我想问 1、用我弟弟名字贷款对我弟弟有什么影响? 2、
2009年4月买的房子,贷款,首付等一共付了8万,我自己拿的,因为我是外地户口,所以用女朋友的名字办的贷款,房证是她自己的名字,到现在为止还了两年的贷款了,也全是我还的,想请教一下,我俩现在要是离婚,走法律程序会把这个房子全部给她吗?我的首付部分怎么才能归我?谢谢~
我和女朋友在婚前合买房子, 我把已经贷过款的房子卖了, 她名下的房子也有贷款。 由于女朋友银行的政策比较紧,我们无法一起再贷款或者一起买房,所以产证上只能先写女朋友的名字,等结婚之后再补上我的名字。 首付我出90%,她出首付的10%,然后贷款她在自己银行里贷, 请问除了婚前财产公正之外,还有什么办法我能避
因我名下有一套房子,想再按揭买套房子,首付款不够,想用姐姐的名字买套房子,避免以后有经济纠纷,怎样签买房协议? 可否写个详细的协议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