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倾覆致使其他三辆车不同成度受损和人员死、伤,其他三辆车均为无责,请问其他三辆车是否应该各自承担其“交通强制责任保险”中的无责限额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我方为无责任方(对方负全部责任),现我方欲通过法院提起诉讼,并对对方肇事车辆提起诉讼保全。咨询了相关人士,我方还需在法院交纳与要求对方财产保全等额的保证金。我国的相关法律是有如此的规定吗?若有如此之规定,我方为无责任方,为何还需我方交纳此笔费用呢?请相关专业人士予以解答。谢谢!! 我方为无责
我是河北人,我家住在保定市定州明月店镇候家洼村,前段时间本人的弟弟在从大道庄村回我们村的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路上有一对老两口骑着人力三轮车,我弟弟骑着摩托车,还有一辆机动三轮车,我弟弟从人力三轮车身边超过之后机动三轮车从后面冲了上来,结果把人力三轮车给撞了,然后急打方向盘,把我弟弟也撞了,最后
我是一名交通事故中九级伤残的受害者,关于理赔时我们当地的 法院在解决我 的案件时,说没有被抚养人的 生活补贴费,以此来吓唬我,只是我 的赔偿费得不到应有该得到的,请问关于我 的 案件在赔偿时有哪些方面的规定?我 应该能到多少的 赔偿费?另外在 案件判决后,我 是否可以在上诉?因为我 按照2011年交通事故中九级伤
我2005年将单位分配给我的无产权职工宿舍以11万元的价格,私自转让给非本单位职工,由于本单位知情后,令我收回房屋。现在我以非房屋所有权人转让为由,请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和腾退房屋。现已开庭,现法官认为本合同无效,但认为合同条款有效,其中合同条款中,载明如一方违约,擅自收回房屋,将按市场价计算,予以对方赔偿
事实:2011年7月14日我朋友陈某说朋友没有地方住,并向我舍友借房子住,我舍友通知我,我就说明房间里面是放有一台电脑(价格3850元人民币),要保管好房间里的财物,后就同意了将房子(408号)借给陈某,并通知房东将我两所住的钥匙交给陈某。到2011年7月27日得知我的电脑被陈潮杰的朋友偷走我的电脑。当日27号陈潮杰到当地
布艺贴画的寓意是非常丰富的,这也是其受欢迎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在古代,农家妇女用各种颜色的碎布头剪贴虎头、花卉和各种吉祥图案,缀纳在儿童衣帽和鞋子上;
请问,民事案件已经到法院2个月了,人已被羁押1年之久,迟迟没有开庭,请问有没有什么相关的规定法院必须在多少日内开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