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下,女方是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农村户口,普通上班族。男方是公务员,汉族。且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有一子女。是否可以生育二胎。女方不是浙江省户口。
父亲是回族人,退伍后在山西临汾煤运公司,前几天因病去世,还没有退休,我想问一下,比如丧葬费,抚恤金是什么标准,关于少数民族还有无其他费用?如能帮助非常感谢
我是在05年通过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考入江西某大学的(少数民族预科班是国家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政策,被录取后要经过为期一年的预科教育后,方可选大学专业进行学习。) 预科结束,正式进入大学后,大学对少数民族学生的政策进行了区分,在每学期的考试中,并不是所有预科班学生都能享受照顾政策。而只有学校认定的几个
我太太现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今年年底毕业回国。我本人在国内。如果怀孕后回上海生育,请问是否可以适用[上海再婚生育新政策]《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而免予处理?谢谢!
我的朋友婚外生子,他的情人已经有一个非婚生儿子,现在和我朋友又生了一个男孩,现在孩子2个多月了。我朋友现在同意支付给他情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非要以她写的协议为准,并在协议中要求取得孩子的探视权。但是协议中未注明:如果将来女方又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女方要退回经济补偿款的条款。那么
我的朋友婚外生子,他的情人已经有一个非婚生儿子,现在和我朋友又生了一个男孩,现在孩子2个多月了。我朋友现在同意支付给他情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非要以她写的协议为准,并在协议中要求取得孩子的探视权。但是协议中未注明:如果将来女方又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女方要退回经济补偿款的条款。那么
我老公是重庆市的,他今年29岁,我28岁,我们是今年2月份领的结婚证,但是我们之前生了个女儿,现在已经7个月大,有出生证明。现在我们准备给小孩子在重庆上户口,但是当地计生办部门说要罚款6000块。请问重庆市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如何处理的?谢谢!
您好,我是四川省营 山县合兴乡人,我有一个哥哥,但是至今未婚,我已经生育了一个女儿了,现在快2岁了,想再生育一个,要罚款吗?我是在农村.
本人户口广州 女方湖南 结婚前生孩子 孩子出生后半岁领结婚证 计生部门要罚款开口就是8万 觉得非常不合理 我们都是第一胎 并没有违反一个家庭一个子女的原则 而且这里不涉及损害他人利益 于公众利益 还要回去湖南办理相关事宜 我觉得事情是广州本地发生的 生孩子也是在广州 难道美国人在中国犯法 要回去美国受审
我属于晚婚族,我的工作有点辐射,如果我怀孕了,那我怀孕几个月的时候可以回家带薪休假?公司会支付我几个月的工资?工资怎么算?因为我的工作没有人顶替当我回家休假的时候公司肯定会另招聘人员顶替我的岗位,那公司还应该支付我工资吗?期间不支付我工资是不是违法的?
男方是军人现在是高级士官,女方是农村户口二人都不是少数民族,二人于04年已经育有一女,08年因女方是农村户口头胎生的是女孩,按山东当地计划生育规定,可以于08年再生一胎,于是当地计生办准予办理二胎准生证,现凭着这个准生证又生一胎,请问这会不会影响男方的事业? 主要是 男方的军职已经达到可以让家属随军的级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