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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 婚前生育问题

关于 婚前生育问题 本人户口广州 女方湖南
结婚前生孩子 孩子出生后半岁领结婚证
计生部门要罚款开口就是8万 觉得非常不合理 
我们都是第一胎 并没有违反一个家庭一个子女的原则
而且这里不涉及损害他人利益 于公众利益
还要回去湖南办理相关事宜 
我觉得事情是广州本地发生的 生孩子也是在广州
难道美国人在中国犯法 要回去美国受审
怎么又如此荒唐的规定
我不想听一些办理事情的流程 看的多
我是反对计生条例的规定 简直就是找借口 侵害正常家庭的生活
请问律师我改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还有怎样才能让儿子入户广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ndui……(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3-31 01:2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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