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里非法采砂,形成深坑,少年溺水身亡谁之过,怎样获得赔偿?
2015年6月23日15时许,伊春市区的4个未成年人,其是有一个叫李小玺,男,15岁到河里去兜鱼,回家走时,不小心掉在一个挖砂子的坑里,溺水身亡。事后,经了解,这个河里的坑水深大约有4米左右深,是用钩机非法采砂形成的深坑,人死不能复生,但也要有一个说法啊,请问好心律师,我该找哪个地方讨个说法,才能让小小的年纪他能瞑目啊!!!!!!!!!谢谢,好心律师。
由于工程队修河堤到河道内挖沙从而使河道形成深坑致使一名未成年人溺水身亡,施工方并没有设立警示牌,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五条告施工方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请问胜算有多大呢?迫切希望能尽快回复
3未成年人去河边洗澡,其中带头的人17周岁溺水身亡,另2孩有17周岁和14周岁,请问怎样对死者赔偿
3未成年人去河边洗澡,其中带头的人17周岁溺水身亡,另2孩有17周岁和14周岁,请问怎样对死者赔偿。
河道非法采砂留下深坑导致学生溺水死亡,请问这个案例我们应该找哪个相关部门,责任人是谁,应有什么赔偿?
我 摩托车在厂里面被盗了,厂里面是有监控录像的,但那天就有开, 有录像, 车是值4000元,但厂里面保安和行政那里扣了几百 但是没什么的赔偿,还立刻出了通告。我想知道这样做是否合法,我们该怎样去追讨我们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