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已签订买卖合同,卖家反悔,是否可以起诉继续履行?
1、已签订纸质买卖合同,尚未网签;
2、买家需卖家配合贷款办理;
3、定金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意向金转定,买卖合同签订之前卖家已签收。第二部分为签订合同后,支付给中介的,由于卖家拒绝接收即反悔,该部分定金目前仍在中介处。
现准备申请继续履行,不知法院是否能够支持。
1、如果必须需要贷款,起诉继续履行是否无法胜诉?变更为全款感觉很不合理。
2、若提请定金双倍返还,签订合同后的补齐部分(即由中介代收未交付至房东的部分),是否可以主张为定金?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是递件当天交房,但业主现在反悔,说要到收完款才交,怎么办?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是递件当天交房,但业主现在反悔,说要到收完款才交,怎么办?除了向法院起诉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房产证没下前跟买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买方现在拒不支付买房的尾款,我是否可以起诉他?
买方是重庆的,房子在海南,在房产证下之前签订了房屋的买卖协议,协议里写在房产证下来之后卖方协助买方办理过户费用由买方承担,过户后将尾款打给卖方。房产证2013年3月份就下来了,房价下跌,现在买方不想过户也不想支付尾款~从合同签订到现在的物业费买方也没有交,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起诉买方?要求买方支付尾款和
现在中介通知买方银行贷款到了必须放款的时间(过期则从新申请贷款并另交中介费),但是土地使用证由于政府暂时停止办理划拨性质的土地使用证(理由是土地出让金将提高,无具体金额)导致买卖双方未能完成交易!如果买方同意银行放款,后续卖方如不缴纳土地出让金或要求买家分摊支付(合同写明土地出让由有卖方出)买方是否
购买一套二手房。因当时不需要迁移户口因此对户口问题疏忽了。 卖家以无其他落户房产及小孩需使用该户口入学为由拒绝迁移户口。 一时大意由此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和烦恼。~ 之后经与卖家协商,在购房合同的补充条款中注明: 购房之日起5年内卖家需要迁出全部落户于该房产的户口。 如逾期未迁出,需赔付买方100万人民币
最近购买一套二手房。因当时不需要迁移户口因此对户口问题疏忽了。 卖家以无其他落户房产及小孩需使用该户口入学为由拒绝迁移户口。 一时大意由此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和烦恼。~好痛苦啊~~~~~~ 之后经与卖家协商,在购房合同的补充条款中注明: 购房之日起5年内卖家需要迁出全部落户于该房产的户口。 如逾期未迁出,需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不含装修,室内门及楼梯扶手,已封的露台是否可以拆走
房子卖时买方答应晚半年腾房,所以一直没有做搬家准备,当过户完成后,买家突然要求马上搬家。因此我想把能拆的东西都拆了不想留给他.想咨询下是否违反法律。我不破坏房屋主体,只是把自己后期装修的部分东西拆除。房屋买卖合同中是否带装修一项签订为否,也没有附带任何装修清单 已封的露台和室内门及我后期装修做的石膏板
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不含装修,室内门及楼梯扶手,已封的露台是否可以拆走
房子卖时买方答应晚半年腾房,所以一直没有做搬家准备,当过户完成后,买家突然要求马上搬家。因此我想把能拆的东西都拆了不想留给他.想咨询下是否违反法律。我不破坏房屋主体,只是把自己后期装修的部分东西拆除。房屋买卖合同中是否带装修一项签订为否,也没有附带任何装修清单
该合同补充条款中“如买房与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无法通过银行贷款申请则买卖双方无责任废除合同,卖方退还买房2万元定金。”我是卖方,越来越觉得这个补充条款有失公平,且现在房屋实际测绘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当时签合同太草率现在不想卖了)我们是否能以这个条款违反“房屋销售代理商利用自己的经验,与房屋买卖的
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过户时间买房不履行,卖房可以起诉解除合约并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我是3月30日与买方签订的合同,此合同是中介公司提供的《二手房买卖合约》,买方卖方和中介同时签了字(中介还盖了章),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在5月15日前办理过户手续,并约定了如违约的话则违约方需支付20%的违约金。 现在买方告知说5月15日前没有钱,所以想要拖到5月底..作为卖方的我不同意,如果到了5月15日买方还是无法办
通过中介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卖家反悔可以要求其赔偿最近房价上涨的差价吗
通过中介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任意一方违约需要按照定金数额或者约定成交价的20%赔偿对方,卖家反悔且最近房价上涨远超过了定金数额,我想申诉要求其赔偿约定成交价的20%,有可能胜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