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西华天泰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房屋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但是我的房屋一直没拿到验收合格证,给开发商要违约金时他们却说,交付应按领取房屋装修的时间算,他们的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在西华天泰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房屋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但是我的房屋一直没拿到验收合格证,给开发商要违约金时他们却说,交付应按领取房屋装修的时间算,他们的理由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一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在01年的时候,买过一套经济适用房,是用别人的名字买的。现在可以过户了 但有一项营业税,如果房屋超过五年是可以免的。我们去房产交易大厅打听,时间界定方面说是以房本或契税完税凭证记载的时间为准。因为唐山的经济适用房是今年才可以过户的,所以房产证和契税也都是今年才可以办理的.如果按这个计算,就是不足五年。
我在离婚前签订了购房合同,离婚后取得房产证。房产局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而税务局确定是否是唯一居住房却以房产证日期,正确吗
本人女2001年结婚,婚前半年婆家8万元购买四间有地皮的房屋,仅署上男方姓名。但是婚后共同偿还了4万多元的债务,当时都是亲戚没有留下偿还证据,只是到了08年男方才给我出具了一张“xx号属xxx名下的四间平房,因婚后共同还债,属共同所有,如今后一方有外遇,则家里所有财产归对方所有,未尽事宜,商讨解决。 xxx人 年
我09年3月份结婚,8月份买的房子,首付了15万,当时我父母借了8万给我们,但是没有借条。贷款了15万,每月在他工资里扣除,房产写的他的名字。2010年3月在他的要求下我在单位办理了5年的离婚协议。4月份怀孕,11月25日在医院早产,剖腹产生下一女儿。由于生了女儿,在月子里我就备受婆婆的辱骂,他还对我提出了离婚,我为了
男方在外地做生意三年,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女方不同意,如果男方起诉至法院,按分居满两年即可判定离婚,需要提供什么证据来证明?在老家的亲朋好友都知道男方在外地工作。另外,如果由法院来判,双方财产如何分割?现在财产如下:住房三套,其中一套在女主名下(正在还贷期),另外两套在男方名下,私家车一辆,已建成
我叔叔要购买一套三室两厅的住房,已经看好了。但是楼盘还未开盘,要等一年后才交房。一次性付清有优惠,目前我想一次性付清,但是担心自己被骗(一房多卖,或再多要钱^……)。 我想请教一下,如何才能保证我叔叔的钱付了之后,房子在开盘后平安交付到我叔叔手里。付款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做哪些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