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是军人现在是高级士官,女方是农村户口二人都不是少数民族,二人于04年已经育有一女,08年因女方是农村户口头胎生的是女孩,按山东当地计划生育规定,可以于08年再生一胎,于是当地计生办准予办理二胎准生证,现凭着这个准生证又生一胎,请问这会不会影响男方的事业?
主要是 男方的军职已经达到可以让家属随军的级别了,听说军人只能生一胎,但这第二胎小孩也是凭着国家计生部门发给的准生证才生的,并不是违法生育,会不会影响随军?
我是事业单位的一名在职教师,今年刚生完孩子,并休了四个月的产假,在此期间社保给我报销了手术生产费及生育津贴,学校每月的国拨工资也照常发放(低于每月的生育津贴),可是现在学校要求我返还所有的生育津贴,并强调国拨已经照常发放,是学校发的,因此不应再享受生育津贴。我想咨询一下这样是否合理?
地点:上海 事情经过:2010年生的宝宝,在上海社保中心领了生育津贴。没想到公司也发了工资。产假4个月后上班,上班近3个月,公司说要将社保津贴归还公司。 重点是公司事先并未说明此事。我还以为是福利。 现在好郁闷.感觉没有起码的尊重
我在产前检查时用过几次医保卡,自付了1000多,后来生育时在吴江自付了2000左右的医疗费,到目前为止公司一分钱都没给过我,请问一下这种情况,能不能再向公司报销部分费用,还有3个月产假的最低工资有无最低限额的?我们老板说总共就给我1500包括工资和报销的钱,这样是否合法?还有我5月份升的小孩9月上的
我太太现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今年年底毕业回国。我本人在国内。如果怀孕后回上海生育,请问是否可以适用[上海再婚生育新政策]《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规定》,而免予处理?谢谢!
我的朋友婚外生子,他的情人已经有一个非婚生儿子,现在和我朋友又生了一个男孩,现在孩子2个多月了。我朋友现在同意支付给他情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非要以她写的协议为准,并在协议中要求取得孩子的探视权。但是协议中未注明:如果将来女方又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女方要退回经济补偿款的条款。那么
我的朋友婚外生子,他的情人已经有一个非婚生儿子,现在和我朋友又生了一个男孩,现在孩子2个多月了。我朋友现在同意支付给他情人一定的经济补偿,孩子的抚养权归男方。女方非要以她写的协议为准,并在协议中要求取得孩子的探视权。但是协议中未注明:如果将来女方又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女方要退回经济补偿款的条款。那么
我老公是重庆市的,他今年29岁,我28岁,我们是今年2月份领的结婚证,但是我们之前生了个女儿,现在已经7个月大,有出生证明。现在我们准备给小孩子在重庆上户口,但是当地计生办部门说要罚款6000块。请问重庆市关于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是如何处理的?谢谢!
您好,我是四川省营 山县合兴乡人,我有一个哥哥,但是至今未婚,我已经生育了一个女儿了,现在快2岁了,想再生育一个,要罚款吗?我是在农村.
本人户口广州 女方湖南 结婚前生孩子 孩子出生后半岁领结婚证 计生部门要罚款开口就是8万 觉得非常不合理 我们都是第一胎 并没有违反一个家庭一个子女的原则 而且这里不涉及损害他人利益 于公众利益 还要回去湖南办理相关事宜 我觉得事情是广州本地发生的 生孩子也是在广州 难道美国人在中国犯法 要回去美国受审
我属于晚婚族,我的工作有点辐射,如果我怀孕了,那我怀孕几个月的时候可以回家带薪休假?公司会支付我几个月的工资?工资怎么算?因为我的工作没有人顶替当我回家休假的时候公司肯定会另招聘人员顶替我的岗位,那公司还应该支付我工资吗?期间不支付我工资是不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