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咨询 法律咨询
登录        电话咨询

中国土地违法问责风暴下的禹城市高新区非法占地

经多方调查、了解,山东省禹城益同科技有限公司(尿素深加工系列化高新材料)、金鼎钢结构有限公司、益佳机械有限公司(禹城)、山东启航电器LED节能灯具项目、恒特重工有限公司、保龄宝生物公司、奥巴银水暖、金泰铝业、禹城正基宏景公司感冒机项目、和泰电器、山东福航新能源环保科技公司、山东大禹龙神酒业有限公司、双锣食品、山东禹城洪磊生物化有限公司、通裕重工、禹王集团、聚源生活、美樱食品有限公司、山东贺友集团有限公司等数十家企业,征用了禹城市高新区管委会下辖的西陈村、菜园村、小洼村、韩庙村、李罗村、周尹村、城角韩村、七里铺、魏寨村、香坊村、三里杨村、五里杨庄、庞店子村、张相老村、彭庄村的10000余亩耕地,建起各种工厂。每年每亩耕地只赔偿群众700斤小麦,800斤玉米就不管了,因当地耕地全部被征,当地群众的生活发生了困难,少部分村民在当地打工,大部分群众出外打工谋生。   当我单位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向禹城市高新区管委会反映情况时,管委会领导对本报调查组说:“这事不归这管,你去找禹城市政府,征地这事是禹城市政府行为。”      依据“15号令”,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的,要追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领导人员的领导责任,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直至撤职处分。      令我们不解的是,这些企业的开工建设,是否进行了规划和立项,是否通过国家及省市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批情况如何。按有关规定,凡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将先依法办理土地转用审批手续,该项目是否取得土地转用审批手续?是何部门或单位审批的耕地转用手续?按国家规定,征用土地必须进行招拍挂即土地的招标、招商、拍卖和挂牌,该项目是否进行了招拍挂?情况如何?现行《土地管理法》规定,凡是征用基本农田,或者征用非基本农田超过525亩,都必须经国务院审批。难道在禹城市高新区可以无视国家土地管理法吗?非法占用农民土地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提问人:bestwish
提问时间:2011-04-05
相关咨询

请问以下案例是否构成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的违法犯罪为

在上世纪90年代末,河北张家口怀来县桑园乡某村 村支书和村多位领导 将村土地卖给村民 刚开始 价格定为 5分地(指就是能盖5间大正房,5000元) 4分地(指就是能盖4间大正房)4000元 可当村领导发现,说出这个价钱后,村民争先恐后买。立刻把价格 提了1000.变成 分地(指就是能盖5间大正房,6000元) 4分地(指就是能盖4间大

harry 已解决 2008-09-14 回复(1)

非法买卖土地哪里管

村书记非法买卖农民耕地几十亩正在进行 怎么处罚 哪里管 谢谢回答 夏津县白马湖镇西梁村民

我的懒虫 已过期 2011-03-11 回复(2)

未征收的土地挂牌是否违法

政府把还没有征收的土地挂牌卖给我,我公司觉得这是欺骗行为

乔鱼鸟 已过期 2011-03-12 回复(2)

关于我村土地被广西农垦集团下辖的一个农场非法侵占的问题?

1、生产队时期(具体时间不详)我村将部分山林地租与广西农垦集团下辖的一个农场,目前合同已丢失,具体合同内容不详,现在可能在村大队和镇政府哪里存有,但是我们没有办法拿到。 2、广西农垦集团下辖的农场从未以任何形式向我村支付过任何租金或者其他补偿。 3、现在还非法占有我们的山林地,我们想解除合约,收回土地

李书有 已解决 2011-03-17 回复(2)

为强迫出卖土地非法拦截道路、掐断电线行凶打人致使某视频加工厂停工、停产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对于此事如果公

一家食品加工厂位于易县阳光小区东侧,2010年以来王某为了强迫这家食品加工厂出卖这些土地给开发商做开发使用,因价格不合理视频加工厂没有同意,王某依仗村党支部委员的职权,千方百计、软硬兼施对其加工厂进行强迫和威逼,由于其不同意王某的做法,为此于2011年3月11日在食品加工厂出入的道路上挖了宽1米深2米的沟,断了

脑髓 已关闭 2011-03-20 回复(1)

农村土地邻里之间占地问题

我家要装修新房,需要从邻里住房地下走水管。我想问铺设水管算不算占用他们的土地,需不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法律的那一项条款可以说明这一问题呢?

yanrui890212 已关闭 2011-03-27 回复(0)

索要土地经营权和占地赔偿金

我家有第二代土地承包合同书3.3亩,1999年我家迁至临村居住,但户口一直未动,期间土地一直在耕种,2001年因家人外出务工没有及时耕种,生产队以户口不在和抛荒为由私自将我家土地分给别人耕种,其后我家一直在索要,生产队说动地就给解决,现在生产队因修高速调整土地,但又不愿分给土地和修路的赔偿款每亩大约6000元左右

460369622 已过期 2011-03-28 回复(3)

违法占地

自己在田边河坎之处刺架草丛河沟之上垫了一块地方建了一间守鱼专用房,事实是没有占用耕地不影响他人通行,现在以占用耕地影响他人通行为由要求强制拆除,建房时间为2007年11月,查处时间为2010年6月,请问是否已经不在法定追究时效范围,是否不应受到行政处罚法的追究了?

SRN5374 已过期 2011-03-31 回复(1)

构成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行为的条件、标准,具体是土地面积、金额等,与是否实施占地有无关系。

构成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行为的条件、标准,具体是土地面积、金额等,与是否实施占地有无关系。

求索者 已过期 2011-03-31 回复(2)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
在线咨询律师
隐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