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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

违法占地 自己在田边河坎之处刺架草丛河沟之上垫了一块地方建了一间守鱼专用房,事实是没有占用耕地不影响他人通行,现在以占用耕地影响他人通行为由要求强制拆除,建房时间为2007年11月,查处时间为2010年6月,请问是否已经不在法定追究时效范围,是否不应受到行政处罚法的追究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RN5374(湖北-襄阳)
提问时间:2011-03-31 08:2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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