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1996年到2006年在一家公司上班,每一年都有签一份劳动合同,06年满10年后,该公司要签订了一份长期劳动合同,现在该朋友生病期间,公司要同他解除劳合同,请问他的补偿金怎样计算,还有根据劳动合同法那几条条例做为依据,谢谢,
我们单位是一私营企业,平常周一到周五上班7.5小时,周六上班6.5小时,请问我现在被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要周六的加班费吗? 劳动法中有没有关于双休日的具体规定呢,是第几条的啊? 哪一年的劳动法? 现在普遍使用的劳动法应该是哪一年发布的啊? 能不能转给我一份网络电子版的呢? 非常感谢! 还有我的月工资是500
我于2004年8月进入公司,劳动合同一直是一年一签,2008年1月1日和公司签订了三年得劳动合同,因为公司裁员,公司通知我2009年得1月20日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就牵扯到补偿金得问题,公司给我结算得是工作年限,一年给我一个月得工资,这样算起来就是四个半月得工资,我也经过一定得咨询,说应该按照2008年之前和之后两部分结算
我是2004年5月来现在公司上班的,以前劳动合同每年一签,但2008年3月-现在没有签劳动合同,我于近日(09年3月25日)辞职,我想请问一下能不能要求公司给以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之类的,依据是什么?
我是2006年4月进入公司的,现在公司要用减薪的手段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我被无情的减去原工资的17%,要求公司索性解雇我但是公司考虑到赔偿金的问题不做解雇,我自己提出了辞职后要求公司赔偿,可是公司说由于你自己提出辞职得不到赔偿,难道我被减到最低工资也必须无条件接受吗?自己提出的辞职就得不到赔偿吗? 谢谢.
我一个朋友于今年3月在开发区一家民营企业工作 7月上旬因为请了一天病假被劝退 在这4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公司没有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 未购买任何社会保险 请问王律师 这种情况应该申请劳动仲裁么 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具体大概是多少 之前听说是在职期间工资总和的2倍 另外还有其他一些补偿 请问是这样的么
情况是这样的:2月初,领导找我谈话,让我移交工作回家休息(考虑是关系熟人碍于面子),未直接告知被辞退了(劳动合同在年底到期),又多给我发了一个月工资到3月底止。个人的医保、社保还未办理转至街道的手续。象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否要求其支付补偿金? 补充:我是2006年5月31日到这个单位工
本人2004年5月进公司,合同是2011年6月到期,现医疗期已满,公司要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能得到多少经济补偿(是否有6个半月的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和 6个半月的医疗补助金)。 再问一下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那我在医疗期的工资是打折扣的,该怎么算呢?是折
我是2009年12月25日在一家IT行业上班,职位是美工,当时招聘方看完我的作品后认为我能够胜任这个工作,连试用期都是已满额工资计算,我于2010年1月20日与公司正式签定了劳动合同。但是最近公司想终止劳动合同,一是找茬说我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可最近来了个美工据说是熟人介绍来的。公司开始的时候已提前30天通知可以不赔偿
我是今年4月1日到华润雪花公司上班的,并与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2011年4月30日到期,其中试用期是两个月,在此期间又没有犯大的错误,现在公司要单方面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而且又没有提前30日通知我,请教专家我可以获得多少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