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行业有收员工保证金的规矩,而且是从每个月的工资里面扣去5%-10%,离职后3-6个月再退还,而往往最后都会找点什么问题来扣点钱,或者直接就扣完这样做符合国家法律吗?
是收保证金不合法还是最后找理由不退还不合法?劳动者应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各位大律师您好! 以下有一小问题劳烦帮忙看看,谢谢! 我7月31号刚租进我亲戚住过的这个房子,8月2号晚上发现停电了,经核实是我亲戚上月电费未缴,电力公司工作人员把电表进线拆了。8月3号早上去缴了电费,有违约金1元。另给了一个手机号给我,让我打电话给这个手机号让他给我恢复市电。打了几次这个电话后,
我在装修期间有关于拆墙所收费用与物业公司产生纠纷.当初在装修入场时物业公司向我收取了装修垃圾清运费257元,随后又收取了拆墙垃圾清运费200元.现装修完,物业公司说我拆了12.5平米的墙要按40/平米的价格收取我拆墙垃圾清运费500元,此项费用我觉得有重复收费的现象并且没有物价部门规定40\平米的相关标准.并且我的墙体有大
我买的是期房,2011年1月9日去拿钥匙,开发商要求缴纳4555元的公共维修基金,然后物业公司要求不管是否当年开始装修入住都要缴纳以下费用:0.5元每平米一年共701元的物业服务费,公共区域照明及二次供水300元(二次供水是指当地水压不够时,由小区内安装的水泵把水送到楼顶),装修楼道卫生清理费50元,楼道维修保养100元。
和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中并没有提到违约金的问题,如果公司要的话我该怎么处理?
我今年7月份毕业,和一家公司签了三方协议,并在该公司进行了两周所谓的培训,完全就是让我们看视频写感想之类的,之后又实习了不到两周的时间,发现公司各方面都不太好,想和公司毁三方。公司领导说了很多吓人的话,还说必须要跟我们学校的党委书记谈谈什么的,在三方中没有提到违约金的事情,但公司却要求我支付违约金,
我在一家公司做仓管 上班一年了 离职后公司告我仓库的账不准确东西少了 问题是仓库是敞开的 没有上锁
我在一家公司做仓管 上班一年了 离职后公司告我仓库的账不准确东西少了 问题是仓库是敞开的 没有上锁 出现问题是否与我有关系 我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看到两个案例,一个是资产管理公司把不良在产整体打包给信托公司,另一个是抵押贷款资产证券化(汽车金融公司将对借款人之整体债权出售给信托公司),两者都经过了公告,两者都是债权转让给信托公司,前者无诉讼主体资格,后者却肯定了信托公司的诉讼主体资格,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