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棚户区改造1000户,但承包商却谎报只有100多户,从中赚钱差价
原定棚户区改造1000户,但承包商却谎报只有100多户,从中赚钱差价。有部分人之前是借钱做的房子,现无法拆除,但在此改造项目之列,请问:现在已经做的房子主人能否得到一定补偿?
我是棚户区改造区。现看了江西省文件是住房面积不足36平米补足36平方,而到了咱们本地却被政府改为了30平方,而低保户才能享受36平方米,不知这样是否合理?难道是我们没读懂文件精神还是地方擅自改动文件呢?
棚户区改造得疑问,我家土地证属于划拨性质,土地等级6级,土地证图纸面积为129平米,房产证面积93.52平米,24.13为无房产证,还有42.96平米得地下室,但地下室得层高已达到2.5米,地下室从院子里有个门,但从另一面看不是地下室,就是说房子地势一面高一面低,按政策这个地下室能否按一对一调换房子,院子里得水泥地坪40元
根据棚改政策我获得一套棚改房。因种种原因我私下和别人签下该房屋的买卖合同(没进行公证)。现在我又因种种原因不想卖了,并愿意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给对方,对方不愿意。 我想问的是:该棚改房根据棚改政策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的规定(在合同买卖中有说明,并在签合同时给对方说明。)该合同具有法律性没得?如果不具定
我们的长期宅基地使用证,说收回就收回,任何说法也没有,一句话:国家的!国家就可以任何补偿不谈!我们自己盖的厨房厕所,完全按照附属物,每平方仅仅补偿二三百元,而回迁房的厨房厕所,却要我们交四五千元买,包括百分之三十几的所谓分摊,也要我们交四五千元,试想我们的宅基地动辄二三百平方,补偿我们仅仅七十余平方
我们公司是当地具有专业资质的一家动迁公司,严格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对其动迁区域内的被动迁户的房屋进行了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在此基础上对其附属物也进行相应的补偿还另给了搬家费和过渡期租房费,可是更有些难点就是当地有几个养貉和养狐专业户要求我们对其貉窝以及貉子进行补偿,补偿完
我家原有一套平房2年前因家里有急事卖给同村的一户人家,当时因为 我们这里的房子都没有房产证属于集体房,(当时房子卖的时候量过平方登记过门牌号)只是私下签里买卖合同, 我们家是这里的职工.而买方只是 在这有户口,现在我们这要棚户区改造,我想知道这个赔偿款归谁?
您好,我是2013年从政府承包的棚户区工程,我从中提取钱然后转包给下家
您好,我是2013年从政府承包的棚户区工程,我从中提取钱然后转包给下家,可是现在工程还没完工,五项完事了,可是下家没给完钱,我和下家有合同我的钱从工程款中逐步扣除,可是下家也不给工人开钱,现在工人告到劳动局了,问一下我应该怎么处理好,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