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外地人,想在北京买房,最近签了一份合同,由于中介的过错,执行不下去了,卖方卖自己的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不能过户,房产本上还有欠银行6万抵押贷款,中介说这6万不影响我买房做抵押,只要在房产证上再盖一个抵押章就可以了,我就签了合同,交了押金5万,后来因为有卖方有银行欠款,我就不能做抵押了,这样的话我就不敢给卖方钱了,这样又存在我违约的问题,中介要我先做公证付给卖方余额,等卖方把贷款还了,再做抵押。原来说好是先付余额做抵押再做公证的,我就担心我做了公证,付了余额,约束不了卖方,我的钱会打水漂,毕竟对于我来说是多年积蓄啊。。
我家在鸡西市鸡东县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摇号摇到3层,由于家里比较困难考虑到层间差价,想换个6层,于是贴了张换房告示。有一人来打电话询问,询问时提及了层间交换给些补偿费。 之后马上就有个电话打进来说我们卖房,把我们的房号收回。去交钱时对方把交款证明扣了,到建设局去询问,说要找局长,找到局长对方咬定我
你好!我公司现要给职工建经济适用房,父母同意我以他们的名义去购买,但我是女儿,我还有兄弟姐妹。虽然父母和兄妹都同意我出钱购买,以后房子归我,但我还是想同他们写清楚,请问我应该怎么做,都应该有哪些手续,应该怎么写。谢谢!
外来媳妇老公上海人有一小孩和父母同住在39.98平米的房子,07年因老房拆迁父亲把户口迁到老房和奶奶一起。2010年动迁因年数不够没分到房子只拿托底17万,2010年底户口迁回宝山,2011年4月申请适用房可拿三室户,现因当初父亲那17万只算面积不算人数,连母亲申请的资格都被取消,只有我和儿子能申请一室户,为什么父母只算面
我是弟兄两个,我爸妈在2000年拆迁的时候拿了补偿款帮我哥哥买了一套房子并且给了我哥哥一笔钱,当时说跟我哥哥分开来算,只是口头说的没有去公证过,给我也买了一套现在居住的房子,现在是跟我一起生活,并且给我买的这套房子房产证上有我爸妈跟我的共同名字,这套房子当时买的时候只是付了首付的60%,剩下的 40%是用我的
家在大同市里,家里有套经济适用房,是父亲的名字,已经满五年了,请问可以出售吗?如果出售需要缴纳多少的土地出让金呢?如果不出售以后我能继承吗?现在父亲还有两套拆迁安置房。
甲有一套经济适用房,但是还在五年不可转卖期内,以25万的价格卖给乙,乙使用三年时,甲以房价上涨为由,要乙在增加10万,否则不进行过户,乙遂诉及法院,请问法院会怎么判决?
我想问下,我已经28岁了想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都符合,我父母有存量补贴,我想请问我能用我父母的存量补贴去用买经济适用房吗?
尊敬的律师你们好。 09年底我买房子,当时银行说我的收入证明开少了,不能贷款那么多,然后他就让我女朋友也开了证明。最后贷款了41万,首付33万, 我家里面出了30.5万,然后女朋友又拿了2.5万凑了个整数。 现在购房合同上是两个人的名字,但是房产证还没办理,现在两人分手了,产权怎么办呢?她说有她的一般,是这样的
经济适用房要求取得本市城镇户籍5年以上,请问,我在北京上大学,05年上大学后户口就转学校了,在学校的4年是否算取得了本市城镇户口呢? 另外,我现在是单位的集体户口,是否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