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由于工作的原因在广西南宁,2008年,我经朋友介绍,在安徽合肥以个人名义承接了某住宅小区部分外墙涂料工程,我的甲方是上海一家建材公司,当时时任该公司副总与我签定了施工合同,并盖有该公司工程部章,总工程造价80多万元;在2009年初,由于我的甲方付款问题又与甲方原合同指定负责人签定了一份协议,也是经过该公司副总认可并盖有工程部章,并明确了关于付款、验收等的违约责任以及赔偿办法。作为合同附件。工程于2009年4月底完成,并于09年6月在安徽合肥建委网站出具了验收合格公视,我甲方却一直没有按合同及协议要求支付工程款给我,09年底在合肥协商时,又以各种理由扣除5万余。并且没有经过我的确认按施工对组的要求支付了所谓的人工费,比应付人工费用多出六千多。并一直没有支付剩余尾款给我,期间多次电话催讨都一再以各种理由唐突。去年一直说解决,并且说已经安排,但到年底仅仅支付一万元,到现在为止,按实际计算(不含无理扣除部分)依然欠我15万余元,讨要无果。我想请问: 1、我是属于自然人,接这样的工程并以按要求完成,法律如何判定这类合同性质? 2、我的甲方没有经过我的确认擅自支付人工费用超标是否合理? 3、当时合同中规定在工程中有难以解决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未指定)申诉解决,那我现在在广西南宁,工程地点在安徽合肥,我的甲方在上海,我该在那里进行起诉? 4、在原合同的附属协议中有关于没按时支付我工程款的违约滞纳金的条款,是这样规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工程款,如不能按期支付的,按实际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五/每天(0。0005/每日)支付给乙方,作为甲方违约滞纳金。我想请问:我是否有权益要求甲方按这条款索赔?我又该如何提出申诉? 我希望各位法律专家能为我解答疑惑,并希望有仁之士伸出援助之手帮我解决困难,如能追讨回我的应得,我会支付报酬!
您好 我与上海于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签订木工承包合同 项目经历签字 但盖章是于丰公司工地项目部专用章 工程结束后 合同内结算已签字确认,但工程款至今只拿到一部分,另有工程增加项目已做完,项目经理已签字确认,但增加项目的价格和总价一直未签字确认不过盖有项目部章,后其项目经理辞职离开公司,本人将增加工程
您好 我与上海于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签订木工承包合同 项目经历签字 但盖章是于丰公司工地项目部专用章 工程结束后 合同内结算已签字确认,但工程款至今只拿到一部分,另有工程增加项目已做完,项目经理已签字确认,但增加项目的价格和总价一直未签字确认,后其项目经理辞职离开公司,本人将增加工程项目的价格和总价
06年签合同,07年10月结算,结算额252万,截止08年10月付款为222。尾款30万至今未付,追讨多次未果,态度蛮横。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2010年12月3日我公司厂房漏水需要检修,因此从外面叫来工程队承包修理,该工程队无正规资格认证,没有签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在修理过程中有一位工程人员从8米高的楼顶处掉落,经抢救现已无生命危险,因工程队无钱支付医疗费用,此费用暂由我公司垫付,请问此次事故的责任因怎样划分,后续我公司应怎样处理?(经了解,该
我爷爷70岁了,在工程队里干活的时候摔倒了,断了两根肋骨 还有五根隐裂,胳膊也断了 在医院已经用了2万多块 钱还没有付清 目前还在医院里 请问律师这个工程队的老板如何给予赔偿
2010年12月3日我公司厂房漏水需要检修,因此从外面叫来工程队承包修理,没有签订合同,只有口头协议。在修理过程中有一位工程人员从8米高的楼顶处掉落,经抢救现已无生命危险,因工程队无钱支付医疗费用,此费用暂由我公司垫付,请问此次事故的责任因怎样划分,后续我公司应怎样处理?(经了解,该名掉落人员无从业证书及相
我给顾客做窗帘,窗帘已安装好, 她当时没给钱,说让她老公给我接。后来我一直和她老公联系,可是他老公老说忙,找理由搪塞,我有合同单,当时订货时有他的签字,安装好,没有签,但是我有给他发短信,他有 回复。我下次还想给他打电话时,再录音。问,顾客老拖着不给,我可以上当地起诉他吗?
我堂兄2010年12月间去世,在其遗物中有2006年其跟某建筑公司包工头做工所欠工资的欠条,这张欠条上还有其他几位民工的.上面载明仅欠我堂兄的就8900余元.欠条落款日期为2006年12月.我堂兄的遗属去要钱,但这个包工头不在常住地,也不知其下落.堂兄才41岁英年早逝,撇下老母,幼子和发妻.请问其遗属该怎样才能将这笔欠薪要回?
装修好的房屋因工程质量造成家中一切浸泡在水中数小时,该怎样提出赔偿。
导致地板起皮,鼓起,墙纸小面积开裂,真皮沙发,等等全部被浸在水中,我家装修共花掉十九万元有余,虽然东西还能马马虎虎能用,但大大宿短了使用寿命。且开发商太度一点不积极,况且已经将近四个月。
我在东莞长安一台资企业上班,每月上满正班21.75天8小时,工资构成月薪1100,技术津贴1550,全勤津贴50,即可拿到2700元。计算下来正班时薪为15.5元。但厂里计算加班费标准为1100,平常加班时薪9.48元,周六周日加班时薪12.6元。这样加班以1100为标准1.5 倍、2倍所得要比正班低很多。请问我们员工能否以2700为标准计算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