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18时52分,我和妻子抱着孩子横穿马路(没有走斑马线),带孩子去看医生(孩子高烧) 这时一辆公交车缓行而过,我向公交车司机摆手示意让我们先过去,公交司机没有停车,一直到挨到我身上才停车。我指责公交车司机,而后与司机对骂。因为急着带孩子去看医生,我骂了几句就继续往马路对面走。 这时公交司机拿着一根钢管(直径大约3CM,长度大约50CM),冲下公交车,拿钢管打我,我躲闪了两下,然后抓住钢管想把钢管夺过来,没成功,公交司机又打了我两下,我没躲过去,只能还手。经过搏斗,我把公交司机制服后,就没再打他了。(这一段过程有监控视频) 现在公交司机鼻骨两处骨折。应该是已经够上轻伤。 请问律师,我的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如果构不成,应该怎样定性?
我的一个朋友因为领导刘某没有给他发福利找到领导的住所兼办公室,因为之前因为一些工作问题两人政见不同,所以刘某早已做好了准备,掏出兜里的刀子准备捅我的朋友,在两人争斗的过程中,刘某受伤了,现在我的朋友被公安局抓了,但与情欲里似乎有些不公平,我的朋友面对刀子能不争夺吗?他的行为算是正当防卫吗?
2010年10月17日晚上玩麻将后,我与王某发生纠纷后,王某用石块把我胸部、腿部打伤,用拳头打伤眼睛,我于18日到乡中心医院治疗,随后我老婆报警,19日到县城检查,经检查是胸部软组织来得创伤,腿部,脖子,腿轻伤,住院7天,出院。医生建议保养,期间共花费医药费1200多元,王某支付470元后,不在支付余下的800多元。我多
我是某大学学生,一名同班同学夏某在校外请社会人员龙某来我校在我教室攻击我。具体是从我进门起上课时间百般辱骂我,而我没有反抗,欲冲过来攻击我被班干部拦住,之后他们出去了,到了中午学生相继去午餐,教室只剩六位同学。这时夏某再次带着龙某及另一帮凶田某来教室,龙某撕坏我的学习用品宣纸,我说一句"记得还我",然
(1)钱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为什么?(2)经鉴定钱某为轻微伤、李某为轻伤,如何断定两人的法律责
钱某在超市购物,突然被旁边的李某撞了一下,钱某刚买的饮料杯撞到了地上。钱某大骂李某,李某气愤之下,打了对方一耳光。第二天早上,钱某耳朵疼痛难忍,自感吃亏,顺手拿起一块砖头找李某算账,致李某头部受伤。
在被人恐吓之后,他从背后打了我几拳,将我打倒,我起身的时候,他跑向有石头的地方,用脚不断地踢地上的石头,我上前阻拦,双方发生撕扯,期间他把石头踢活动了,被我捡起来拿着,往后退,他还是上前撕扯,不久有人拉架,我把石头扔了,他还是追打我,最后在多人的拉扯下,才把他拉走。
被别人群殴,用自带刀具反抗,致人死亡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中防卫过
被别人群殴,用自带刀具反抗,致人死亡是否属于正当防卫中防卫过当?被判无期是否量刑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