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我与曹丽萍结婚,婚后于1997年6月生下儿子张榉文后,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坚持终生只生一个小孩,并已落实计划生育上环措施。2003年8月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03年9月1日,城郊乡政府给我颁发了桂阳县人口计划生育优惠证(编号0311)。 2009年S214线在经过我们组征地,根据我们村组的分配方案,每一人份额4050元;2010年污水池征地,每一人份额9300元。按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照顾。”但在分配时,并没有给我增加一人份额。我于2011年1月22日向领导报告,请求落实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征地补偿费,新成村委会和城郊乡政府计生办公室均批示请按湖南计生条列规定和执行。但我村民小组组长雷海平将我家应享有的增加一人份额的即征地款13350元,不按村委会和城郊乡政府计生办公室等批示办事分给我家。请问,如果起诉是提起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回答时请说明具体理由及法律规定
依法登记的房产权被违法变更登记通过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判决撤销违法变更登记行为,法院又以他人民事诉讼诉讼
依法登记的房产权被违法变更登记通过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判决撤销违法变更登记行为,法院又以他人民事诉讼诉讼保全裁定查封财产指定房产登记部门不改变违法变更登记行为(登记部门以查封为由不恢复原来依法登记行为,不发房产证)?法律对此类查封登记有什么规定?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浙江省的。 2007年7月,县公安局以盖了公安局大印的书面形式,将我们十一个公民的个人隐私泄露给了另外一个公民,使我们陷入了无休止的讼累之中。虽然经过我们的努力,公安局处理了直接泄密的民警,并将处理的结果书面告诉了我们,但是我们认为 ,公安局进入是一盖着公章的书面形式侵犯我们的合
公产(桥梁)致人侵害死亡,本人喝酒,应当如何提起诉讼,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公产(桥梁)致人侵害死亡,本人喝酒,应当如何提起诉讼,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我购一个商铺,是开发商违规将车库的房屋当作商铺买给业主;而房产局却按商铺作了备案登记,并且给开发商办的房屋总证也明确我所购房用途也是商铺。后因执法检查才认为开发商违规,我所购房不能办房产证。现我想一并起诉开发商和房产局,可以吗?
起因:张三在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边的小河看同事李四捕鱼,这时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的保安上前制止并殴打了李四,李四即叫张三去通知其家人并报警,保利国际高尔夫花园的保安看见原告要去通知李四家人还报警就朝原告打了一拳,造成原告第8、9、10、11肋骨骨折,住院治疗16天,后鉴定为伤残玖级。目前犯事的保安已逃逸,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