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因咳嗽去医院买药,后因个人对医生所开药物的部分药过敏导致神智不清共花费抢救费用1300余元。现在向该医生索赔,医生却说他并不知道我会对药物过敏,并说说明书上已经注明过敏者禁用等字样,认为责任在个人不予赔偿!我该怎么办呢?
事故发生于安徽一个农村,村村通乡村路上,当时我坐在一辆小轿车后座左边,车停在路边我开门下车,后面一辆摩托车迎面撞上半开启的车门,造成摩托车上三人受伤住院,摩托车为无牌车两车位带三人,司机至于是饮酒开车还是醉酒开车交警还为出具报告,现在交警的协调办法是医疗费用摩托车20%开门当事人20%汽车司机60%,我觉得
悬赏20分 - 提问时间:2011-02-07 19:45:31个体诊所的处方收据能否用作医疗赔偿证据受害者入院治疗一个时期后,因住院费用匮乏出院另行治疗,当时办案民警说任何地方的治疗费用均由凶手承担,但案件到了法院,法官却说诊所收据不作治疗证据,这不是坑死我们了吗?他们到底谁说的对?有何依据呢?
医疗6级伤残评定及如何赔偿,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甲,年龄74岁,9月份患带状疱疹,医院前期按胸膜炎治疗,3日后病人身体多处出现水泡,医院方按带状疱疹治疗,现病人左臂神经痛,左手肌肉萎缩并伴有麻木、疼痛,造成吃饭手不能端碗等,请问,该如何要求医院赔偿?
公司无故漏缴社保5个月,导致本人社会统筹医疗被中断。请问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吗?
每月一直都有从工资里扣除应当缴纳的社保费,但一直都没查询过。 公司也没有公布过缴费情况。 无意中查询才发现,期间中断了5个月。导致积累多时的医疗额度全部清零。 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吗?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在2007年的时候在青海省西宁市暂住。家属因感冒去社区就诊结果就针尖断裂在肌肉内。因本人是残疾高位截至,却一直无法自立。而我们要求他们做医疗事故鉴定,可是他们一直在踢皮球一样的。就在去年在我们的再三催促下。他们答应做医疗事故鉴定,可是我递交了我唯一证明的证据片子而被他们销毁,我当时递交的时候有病人的姓名
我现在这边工伤认定出也出来了,伤残等级也鉴定了是10级,公司不满意这鉴定又申请了再鉴定,受伤到现在半年左右了,2010.09.13 省级要求3月10号就是6天后去再鉴定,这样鉴定对我是不是不利?我可以拒绝不去吗?然后公司那边也很潦草的处理我的事情,一拖再拖,工资每月是打入650元,我本来正常工资是1100元+其他福利,大约
老师请帮我研究下一场医疗赔偿按照法律该怎么划分责任:2011年3月2日我去收购了一批蔬菜,于是请了当地一个司机帮我运输,由于上货需要搬运工人,我又不熟悉那些搞搬运的,于是就叫那个司机自己叫搬运工人来上货,在货物上了一半之后,又要到几十米外的地方继续上货,在转移车子的过程中,这个司机没叫搬运工下车,在车子行
各位律师好,我的案件是交通肇事逃逸,负全责,原告已起诉我了,我想问问开庭时,关于医疗费用赔偿问题,如果他用新农合报销了,我是不是可以不赔付报销完的这部分费用,怎样得知他是否用新农合报销了? 谢谢! 我赔付给他的医疗费用,是不是得看他的正规发票,用新农合报销后,还有正规发票么? 注:问题中的是 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