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建造师挂靠的问题。我现在有个二级建造师证,一家建筑公司为了资质升级,让我挂靠在他公司,双方签了份协议,协议内容只是不承担任何工程,责任,只是用于资质升级。然后现在,由于工程比较多,又想让我帮他们担任项目经理,但是我不用到现场,用我的建造师的章,也想签份协议,大体内容是不管工程发生何种问题,都与我本人无关,所有责任都归公司承担。我想问一下这种协议在法律上有没有效,到时候万一出现问题,这份协议管用吗?
挂靠协议中乙方在实施项目中发生重大事故,甲方要负法律责任吗?
个人跟公司签订挂靠协议,如个人在实施项目中发生重大事故,公司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想咨询,国有建筑施工企业与一自然人(无项目经理资质)签订了项目责任承包合同,又借调了外企业(国有企业)具有项目经理资质的人员,并给予了聘任其为项目经理的任命。现该项目经理因涉嫌贿赂被逮捕。请问,该项目经理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确立吗?
律师您好!一个小型公司为了开展业务,需挂靠到我公司进行业务拓展,我公司提取一部分的服务费,我公司与他签订了一份挂靠协议,请问在法律上挂靠协议是否有效?为了保障我公司的利益,如何签合同最安全、最合理? 再者如果他公司的员工出现工伤,我公司需要负责任吗?
单位与有项目合作关系的个人签订保密协议仲裁可否推定为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我公司为保障集体利益不受侵害,与有项目合作关系的个人签订了一份保密协议,此人离职后向仲裁申请裁定与我方有劳动关系,以保密协议为依据。要求补偿因未签劳动合同而造成的损失。仲裁似乎想予以采信。说只要签署了这份协议就可认定为劳动关系。但我们有她当初自己发来的项目合作意向邮件,有她在其它单位的社保记录。她只
因工伤可以拖欠项目经理工资一年之久吗?工伤需要项目经理承担经济责任吗?
我在一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一职,此工程项目是有私人老板承包一家公司的,我在请假两天期间工地发生死亡一人事故,没有上报,有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和私人老板与死者家属私下赔偿。工程与去年10结束,决算都已经做完。私人老板和我算账后给我打的条子是去年12月的。共18000元。到现在为止我都没有拿到我的工资,去要的时
我买了一辆二手车准备挂靠到朋友的租凭公司,可是协议我不太会写,买车的钱是我掏的,可是上牌子过户是过到朋友的租凭公司名下,全部的费用都是我个人出的,我只是把车挂靠到朋友的公司,我个人如要用我可以自由出入开动的,请问这样的协议如何写?
第一,项目经理已经付出了些款项,公司现在不承认所付出的款项,说没有公司相关人的签名,项目部下属的供应商和班组也没有跟公司和项目部签任何合同,现在供应商和班组还要向项目经理要剩余的款项,因为项目经理给他们打了欠条,落款为XX项目部和项目经理的签名请问该咋办?谢谢各位
某一项目,投资方同意不写入放人代表,也没有签其他协议,请问这样正常吗?
某一项目,投资方同意不写入放人代表,也没有签其他协议,请问这样正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