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于2003年在本镇三义村购买一农户住房,于2004年4月入籍三义村,我家是农村户口,我们入户那里三义村应该是有田地的,由于当时的疏忽和大意,就我家的田地和原住户及村委会没有签定有关的条约和协议,现在出现我家与原住户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使用证争执问题,现在我们村我们组的一部分田地被镇政府征收,卖给一个大老板建工厂,我们组每户每人按比例能分到一定的土地款,现在原住户把土地使用证在我家给拿去了,拿去了不给我们,原住户的理由是当初只卖房子,没有转让土地,但是土地使用证的户主是我家的名字,请问怎样才能拿回土地使用证?怎样维护我家的合法权益?谢谢。
我家于5年前借了亲戚的宅基地指标建的房子,当时只是口头协议说他以后要造房子,我家就还他一间宅基地。所以当时集体土地使用证上写的是他的名字。 我们村所有的房子都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只有一本集体土地使用证。对方现在说这间房子是他的,我想请问:如果按书面证明的话,土地使用证也只能证明他只是拥有这块地的拥有者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果要挂失需要办什么手续?自己直接登报声明遗失就行还是要先向村委会或土管所提交申请? 个人自己直接登报申明遗失有效吗?
我家是南京市江宁区江宁镇司家谢家村24号。有人到我家量土地面积,但是从司家社区拿来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厂证面积不符。这该怎么弄啊
98年我妈在老家买了块地皮,准建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也办好了但当办房屋使用证时房产局说不能办理原因是找不到准建证(当时我们已经把准建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都交到房产局了是他们自己搞丢了每个部门都在推卸责任)现在只找到集体土地使用证。房产局说有着这本证就不会是违章建筑只是不能贷款抵押和出售,我想重新办准建证
我们家的老宅基地现在因为政府搞开发房地产,需要拆迁。但是由于赔偿款实在太低,连我们装修的钱都不够,而且我们有所谓的红本本(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我们可以不拆么
你好,我家有两层的农村自建房。以前我父亲可能因为借款的原因吧,把房子办了产权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这个也是我们在他去世之后去银行还完借款之后才知道的。现在我想请问下。因为我知道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人,在补偿房子之外好象还有土地的额外补偿。如果这个房子征收的时候,我们有房产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其他有建房证
那是我们的老房子,因为我在城里买房,又有单位,所以转成居民户口。但我们持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请问律师像这种情况能建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