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时候没有按照实际工资作为缴纳的工资基数,只按实际工资的50%作为了工资基数,这样合法吗?
我是一个企业的老板,最近社保局在查我公司的社保,我们给每个人都买了保险,但是买的基数都是比照当地最低社平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假如按照真实的买的话,员工也不乐意,实在是太高了,单位和个人合在一起要40%了,谁受的了
您好,我的工资是4500,扣除四险200多+公积金158,公司方面说按北京最低工资标准扣除,且扣的多少以后领取是一样的不影响,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感谢您的解答。
公司在员工不知情的情况下按照公司规定的最低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否合法?
我跟公司签订的是正常的劳动合同,公司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没有按照国家和当地城市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纳的基本工资的12%缴纳,而是很低的一个公司自己规定的基数为我缴纳的,并且事先从来没告知过我,没签任何这方面的合同,这样合法吗?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到我应有的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该通过怎样的途径维护自己
我2006.4月入职这个单位,每年签一次合同。去年6月底生了小孩,劳动合同自动延续一年的哺乳期。今年4月1日,3月份的工资到账,发现单位少发了我一半工资。借口是经营状况不好,所以降薪。我4月5日向单位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并在离职书中要求补齐拖欠工资,并给予我经济赔偿。同时申请了劳动仲裁。6月份开庭。近日新面试了一
[求助]司承诺交公积金,已经从工资中扣除个人缴纳部分,工资单都有公积金缴纳金额,但实际没帮我交
司承诺交公积金,已经从工资中扣除个人缴纳部分,工资单都有公积金缴纳金额,但实际没帮我交,这是违法吗? 请问我可以如何处理,急啊?各位大大请帮忙
公司已经代扣个人所得税,但是实际并没有缴纳,但现在只有合同没有工资条,还可以要求补交吗?
我的上一家公司,工作了几个月就离开了这家公司,但是在税务局打出的完税证明上,没有给我缴纳个人所得税,当时都是发的现金,有工资条,不过已经2年了,所以当时的工资单已经找不到了,不过合同还保留的,不知道现在能不能告赢?
公司已经代扣个人所得税,但是实际并没有缴纳,但现在只有合同没有工资条,还可以要求补交吗?
我的上一家公司,工作了几个月就离开了这家公司,但是在税务局打出的完税证明上,没有给我缴纳个人所得税,当时都是发的现金,有工资条,不过已经2年了,所以当时的工资单已经找不到了,不过合同还保留的,合同上有工资数,不过是分成的两部分(基本工资2000,效绩工资5000,效绩工资在标准的合同文本上是写的按照实际贡献
公司不出通告,实然降低了缴纳社保的标准,这样合法吗?请问社保是基本工资还是基准工资?
基准工资2300(含基本工资1500+绩效工资800),之前社保都是按基准工资2300缴纳的,现在降低缴纳费用为1680,公司也不发通告,觉得很突然,这样帮职工降低了缴纳社保费用,合法吗?
公司从工资里扣了个人缴纳公积金,但实际没帮我交,我该怎么办?
公司已经从工资中扣除个人缴纳公积金,工资单都有公积金缴纳金额,但实际没帮我交,我离职后去转,单位的人现在不承认扣了我的钱,现在我没有证据,我该怎么办?
辞职后,公司从我的工资里面扣除公司应该缴纳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合法吗?
我们单位工资经常性的变化,但是考核机制从来没有以文件的形式通知我们,都是从同事那边听来的,单位也没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社保等是以其他劳务派遣的方式给我们交纳的。我四月7号辞职,单位12号发3月份工资,单位说是四月份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已经交过了,所以从我3月份的工资里面将单位和我个人应该交纳的金额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