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在从事保安工作中被业主打伤,造成耳膜穿孔.目前已定位工伤.被订为轻伤害.打人者已经赔偿了2万元.(没注有医疗赔偿.)目前和单位有纠纷.询问:单位从事发到现在直到重新找工作没有给予任何的工资补助 单位不给任何医疗赔偿,是否合理 所谓的重复赔偿,我这里是否属于这种重复赔偿 后期医疗费用包括买助听器单位是否有责任出部分资金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 ,不小心给伤到了手,两个手指错位,一个有些骨折,但是都接上了,这个也不知道能凭上等级不能?我想咨询的要是凭不上等级,能得到别的什么补偿吗?单位里给报了工伤,治疗是单位出的钱,我想等康复了就不想在这个厂里工作了,所以想咨询一下。希望能得到回复
一员工因交通意外受伤,右手手臂骨折,现在住院一期期间,明年还需二期治疗。事故全责在车主方,并车主已交付住院治疗费2万元。现一期即将出院,估计医院费用还剩4千多元,现员工提出要我单位支付工伤费,我单位认为是车主方的全责,而且车主方也同意二期治疗结束后,凭所有单据,将所有的费用(如误工、营养等)由车主方保
我家属是乘坐公司的车辆下班回家路上翻车受伤的.所以人身损害也与公司有关系,但我不知能否工伤与人身损害同时进行.还是只能其一?另外,公司对劳动局做出的工伤认定不服提起了行政诉讼,到时我家属要出庭辩论,我们没钱请律师,能否申请法律援助请律师上法庭为我们辩护?谢谢!
我父亲1996在工地工作,是临时工,工作时由于不慎受伤,最后法院判定为6级伤残,公司每月发工伤补助626元,没有交养老。 现在我父亲56岁,希望办理退休手续,医院也做了相关的医疗鉴定。我们也咨询过关于养老金缴纳的相关部门,可以一次性缴纳一笔钱,办理退休。 请问以我父亲的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办理工伤退休,
我一家属在成都打工,不辛刚参加工作六天就在工作中右眼被射钉枪打伤,后经送医院进行治疗,三个月后去医院复查,复查结果是右眼内留有异物(该医院说该异物已不能取出,即使做手术也会存在很大的风险),而且手术后右眼视力明显下降,医院证明为右眼校正后的视力为0.5,因眼睛里残留了异物,我方担心今后眼睛有彻底失眠的
我是1987年,在一次工作中受伤致残的,直到2010年才由省教育厅批准为“公伤五级”的,受伤时间是“1987年”,求问:伤残抚恤金应从1987年起计发还是从2010年起计发?当时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因公致残后不能完全适应教学工作,要求分配一项力所能及的工作未果,92年由县教育局批准休息,扣20%工资,从
十年前在工作单位里受伤,致使工伤六级,后来一直在单位里正常工作,现在与单位解除合同,但单位里没有给个赔偿付款说法 ,我已经申请了仲裁,我现在想问的是,仲裁后会不会裁决给工伤赔偿给予打折,我一直确立不打折概念,如果打折我该怎么办.
有一职工在工作期间与老板开玩笑,不慎被身后的砖块绊倒造成的全身瘫痪。老板支付了一段时间的医药费后便不管了,现在该职工无钱继续治疗。请问该职工可否认定为工伤或者老板的个人侵权?该职工现在应当如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