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底买的房子,现在所有的过户手续,银行的审核抵押也于1月中旬全部办完了,但是银行迟迟不放款,由于合同上当时是签的第三期购房款也就是最后一期应该于2011年1月30日前结清,也注明了第三期购房款为银行按揭款,但是现在由于银行方面的原因,到现在房贷还是没下来,卖家急了,说再给一个月时间,不行就要算我们违约了,这样合理吗?
我是在2009年12月8号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时间是在2010年1月30日办理过户,先前在09年的12月我曾申请过一次贷款,但未获批准.在12月底的时候我换了家银行又申请了次贷款,在2010年的1月6日获得了批准,并在1月11日和上家办理了过户手续,现在银行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在1月30日之前放款,我想请问,如果过了1月30日后,上家还未
我是卖家现房产已过户到买家名下,合同约定委托银行见件放款,逾期15日我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买家赔偿总价20%,现已超过15日,中介说是我的资信问题导致不能见件放款,请问责任在谁,我可维权吗? 我的资信是有问题,但过户时银行贷款已经批下来了,如果见证不能放款,买方理应告之,也可以产证加急来避免违约。
我是卖家现房产已过户到买家名下,合同约定委托银行见件放款,逾期15日我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买家赔偿总价20%,现已超过15日,中介说是我的资信问题导致不能见件放款,请问责任在谁,我可维权吗? 我的资信是有问题,但过户时银行贷款已经批下来了,如果见证不能放款,买方理应告之,也可以产证加急来避免违约。
我是卖家现房产已过户到买家名下,合同约定委托银行见件放款,逾期15日我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买家赔偿总价20%,现已超过15日,中介说是我的资信问题导致不能见件放款,请问责任在谁,我可维权吗? 问题补充: 我的资信是有问题,但过户时银行贷款已经批下来了,如果见证不能放款,买方理应告之,也可以产证加急来避免违约。
我是卖家现房产已过户到买家名下,合同约定委托银行见件放款,逾期15日我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买家赔偿总价20%,现已超过15日,中介说是我的资信问题导致不能见件放款,请问责任在谁,我可维权吗? 问题补充: 我的资信是有问题,但过户时银行贷款已经批下来了,如果见证不能放款,买方理应告之,也可以产证加急来避免违约。
我买了一套2手房,现在房产已经过户到我名上,但是银行未放款,且时间已经超过合同上写的日期.现在卖方说我们违约,要我们赔偿. 我是2010年10月16日和房产中介签的合同.合同上有表明甲方应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上述房产交付乙方.但是并未写明银行的放款时间,以及银行放款慢所造成的责任谁负责. 具体过程是这样的:我们1月10
1月20日,抵押证产证全部办齐交银行,1月24日银行完成手续并上报放款,后因银行额度等问题,放款房贷时间延迟,造成买家违约20天。和卖家约定是1月31日钱款全部结清,否则以房价的0.05%计违约金,现造成5400元违约金,银行的责任为何要买家支付 未写明银行的放款时间,以及银行放款慢所造成的责任谁负责.
买2手房,买卖合同上签订02/12我方必须将银行贷款打至房东帐户上。但是截至到今天(02/21)银行仍然没有放款。02/11他项权证已经交由担保公司并提交给贷款银行。如果发生纠纷会对我造成什么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