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比如说,我于2011年2月28日借给朋友10万元,借条上没写还款日期,也没写利息,那么这张借条的法律有效期限是多少年?
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别人担保了一笔贷款,借款借据内容里没有标明具体借款之期,只有到期日为2008年9月27日,但落款处有日期为2008年7月28日,可是上面有我担保的时效就为三年,现在债权人起诉我,可经多方于两个借款人联系,都说没有此笔借款,做为一名弱势群体,我不知该怎么办?
朋友借钱,全家人跑了,杳无音信,有房子一套,现在我已经申请财产保全并起诉,请问要多久才会开庭啊?开庭了被告缺席,会如何判决啊?
别人在2007年8月借走我3万元人民币,约定月息2分(欠条上没有标明有月息),一个月就还钱,但到今日为止,我多次向被告要钱,被告都不还。请问这个利息要怎么算?如果说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算,这个“同期”是说2007年8月的利息还是说2011年的利息呢?
M是一个善良的乐于助人的好心人,以前住平房的时候,与邻居相处的就像一家人。住了楼房后,一个邻居找他借钱,他为了帮助他们的困难一次一次的掏腰包,自己的钱没了,和家人借,现金没了借信用卡,可是邻居没有满足,一次次的编造各种理由再借款,也打了借条。最后一次那邻居竟说因为用S的信用卡刷卡套现惹了官司,要追究卡
我于1999年经人介绍借给别人2000块钱,直到现在还没还钱。前不久,他有意思想还钱了,但只肯还本金2000元,利息没有。(当时借据上写的是年息0.012)。请问这种情况,我该采取什么样措施应付这样的人?
您好,我想咨询的是:在09年8月份的时候我写了一份欠条,借方是我,出借方名叫李平,但是在年前的时候我接到法院通知,通知上说的是一个名字叫李丽霞的人把我告了,说这个李丽霞就是我欠条上写的那个李平,开庭的时候我去了,我说欠条上的李平不是这个叫李丽霞的而是我小姨,对方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她就是李平,她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