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的是:在09年8月份的时候我写了一份欠条,借方是我,出借方名叫李平,但是在年前的时候我接到法院通知,通知上说的是一个名字叫李丽霞的人把我告了,说这个李丽霞就是我欠条上写的那个李平,开庭的时候我去了,我说欠条上的李平不是这个叫李丽霞的而是我小姨,对方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她就是李平,她的身份证户口上的名字都是叫李丽霞,当时法官跟我说需要证据的时候在通知我,我一直没接到通知,可是前两天我接到法院判决书,说是我输了。判决书上说的是,在开庭的时候我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李平是我小姨,所以法官就认定欠条上的李平就是这个李丽霞,还说当时开庭的时候,我也认定了,可我并没有认定,也是法官说需要证据的时候在电话通知我的,最可笑的是对方并没有任何有利的物证能证明她就是李平,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从法律上来讲,欠条和借条有很大的区别,可是我在判决书上看到,有时说是借,有时说我是欠,真是胡乱写,如果我上诉的话,我该需要什么呢?
律师您好!朋友向我借100万办厂,利息为1.5分,但只有乡镇府批复的民用建房,加上其姐姐的一套民房做抵押,都没有三证,这样可以签协议贷给他吗?期待您的回复。 如果房产登记到何处?需哪些证明?这样的房子为何难以登记?
个人讨不回来的民间借贷转让给讨债公司合法不? 谢谢各位律师。现在人找不到了,电话通但不接,有借条和身份证照片,我该怎么办
甲方是一位农民,在经过熟人介绍后,于2009年九月想乙方借贷10000元,利息是百分之三,因为甲方子女学费问题,在这期间甲方也偿还一定的利息和本金,但是乙方却说甲方没有偿还全部利息而将乙方告上法庭,请问甲方在法律上有胜算的可能吗?能用什么样的理由反驳呢?///??急急////
爸爸为供我们姐妹上学,借了好多钱,现在没能力还钱,妈妈也为此得病去世,小妹还在读书,我和姐姐凑了本金还了债主,说好不要还利息,但收了钱却又拿借条威胁我们要本金。我们实在没有能力把本金和利息都还与债主,也没有证据证明我还了本钱,如果债主能借条起诉我们,我们是不是又要还本钱还要还利息呢?急急,请帮帮我们
朋友借钱,全家人跑了,杳无音信,有房子一套,现在我已经申请财产保全并起诉,请问要多久才会开庭啊?开庭了被告缺席,会如何判决啊?
别人在2007年8月借走我3万元人民币,约定月息2分(欠条上没有标明有月息),一个月就还钱,但到今日为止,我多次向被告要钱,被告都不还。请问这个利息要怎么算?如果说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算,这个“同期”是说2007年8月的利息还是说2011年的利息呢?
M是一个善良的乐于助人的好心人,以前住平房的时候,与邻居相处的就像一家人。住了楼房后,一个邻居找他借钱,他为了帮助他们的困难一次一次的掏腰包,自己的钱没了,和家人借,现金没了借信用卡,可是邻居没有满足,一次次的编造各种理由再借款,也打了借条。最后一次那邻居竟说因为用S的信用卡刷卡套现惹了官司,要追究卡
我于1999年经人介绍借给别人2000块钱,直到现在还没还钱。前不久,他有意思想还钱了,但只肯还本金2000元,利息没有。(当时借据上写的是年息0.012)。请问这种情况,我该采取什么样措施应付这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