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证券交易所的营销人员,为了完成新增客户的交易量,让一个银行的保安开股票账户,然后我把十几万打入其账户进行股票操作,谁知在5日后要把资金从股票账户中转出来的时候,却被开户的保安冻结了账户,钱被自动转移到其他的个人账户,最后该保安逃之夭夭。随之去公安局报案,但公安局说没有证据显示他拿走我的钱,我们之间也没有书面协议,所以不予以立案,但是以民事案件起诉该人,被他卷走的钱是很难追回来的,请问律师,我这个能属于刑事案件吗?可以以盗窃罪来起诉吗?
如题,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公诉机关提起诉讼,被害人作为当事人是否必须参加庭审(不是指旁听)是否可以查看起诉书,哪条法律有明确规定?能详细点最好 。 如果有附带民事赔偿部分是必须一起还是分开?哪样更好 当事人可以查看起诉书的具体依据是哪个法多少条?请详细说明下
有个老人,有块空地,他就用这个空地,出租给别人临时存放货物,来赚点场地费。一天,有个人拉来一批货物,要租赁他的这块空地存放这些货物,讲好了价钱和期限。然后付款走了。但是都过了期限很久了,也不见这个人来取货。这个老人就烦合计了,他就打开了这些货物,看看。发现原来是批农药,再一仔细看,全部农药都已经过期
家属在步行过程中(乡镇道路,无过街斑马线,穿越公路后在人行道行走。)被超速车辆撞伤。现场有目击证人见肇事者于案发20分钟后才报110及120。被害者送往医院3分钟后医院宣布死亡,法医鉴定为车祸导致脑颅破裂且颈椎5、6断裂死亡。请问对于此类案情是否可以转为刑事案件。如果以一般交通事故处理,该如何处理,且肇事者未
被他人殴打致法医鉴定轻伤害及伤残10级请问属于刑事案件吗?处理此类案件有时间期限吗?
2009年初不明真相的被8人殴打致轻伤害及伤残10级(有法医鉴定),不久肇事者被拘留,随后肇事家属押1万元保释金派出所就把人放了,至今一年多过去了,多次去咨询受理的派出所,不知为何所里就是没给答复。
刑事司法实务中,常常发生检察院在一审判决宣告前,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回案件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是因为,检察院的某些行为在法律上站不住脚,为了避免受到追究而采取的权宜之计。这种行为往往会使案件悬而不决,进而加大对被告人权益的侵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怎么保证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你好`请问家人在外打工于晚上11点被人带走`已经6天至今无音讯`我们去当地报案`刑事部门说不够成刑事?我们到管区派出所已经报了案`至今也没给我们任何答复`派出所叫我们等`?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样去做``?她人从事按摩行业`2010年04月14日晚上被人带出去的`身上无现金`手机我们已经找人定位说是在带走2公里的地方就关机的`我们
应该由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网上在逃,公安机关是否就不用把案件往检察院那里送?
应该由检察院公诉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网上在逃,公安机关是否就不用把案件往检察院那里送?
对于刑事案件,法院发了撤销案件的裁定后,案件是否全结束了 这是一起为迎合上访人而人为制造的玩忽职守案。一审判被告犯玩忽职守罪,免于刑事处罚。二审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在重审的过程中,检察院不出庭,后以事实、证据有变化,决定撤回对被告人的起诉。一审法院作出:准许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的起诉的裁定。对于这起